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颍上法院整合审判资源,加强效能建设

分享到:
作者:李彬  发布时间:2011-01-20 15:45:56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随着我县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利益格局的调整,各类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2008--2010年,我院分别受理各类案件3804件、4331件、4572件,而一线的办案法官仅有50多人,案多人少一直是困扰我院审判工作的一个大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既影响审判效率,也影响审判质量。分析其原因,既有因法官流失、新法官不能及时补充造成的案多人少的矛盾,也有审判人员和资源不能有效整合造成的结构矛盾,也有审判管理效能不高造成的内耗问题。切实加强审判管理工作,要切实树立服务意识,切实做好办案经费、装备、车辆的保障,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办案法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有效整合审判资源,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合理利用和有效整合审判资源是立足于本院实际,做好内部挖潜的重要措施。

       为此,按照案件繁简分流、专业审判与一般审判相结合的原则,对以下审判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一、在民事审判三庭成立涉金融机构案件专项审理组。该审理组主要审理本院受理的涉及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案件,以及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其他民事审判庭和基层法庭不再审理此类案件。

      二、在立案庭成立速裁法庭。速裁法庭主要审理适用简易程序的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买卖合同等方面的案件。速裁法庭每年审理的案件调解结案率不低于80%。能够在立案前调解的,按照最高人民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进行调解。

      三、按照省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工作的意见》,分别在刑庭和立案庭设立未成年案件专项合议庭。分别受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和民事案件。

      四、实行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统一审判管理。为加强对发回重申改判案件的监督,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统一由审判监督庭负责审理;需要其他庭室审理的,报院长决定。

      五、积极推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所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的案件,积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高案件的审判效率。

       六、成立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行政执行案件专项指导组。对需要提交审委会研究的疑难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在上会前提交专项指导组研究,承办人在审委会汇报该案时,应当附专项指导组意见。其他各类案件,承办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向专项指导组请求进行研究指导。

        为 加强审判管理,保障审判工作有序开展。(一)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1、审判流程管理。负责全院案件的排期,负责对本院案件从立案、送达、开庭、裁判、结案到归档全程跟踪监控,确保案件审理程序合法、及时、不超审限;对鉴定评估、中止、延期审理和审限监界警示等审判“节点”事项过问、审批和督办;2、书记员管理。负责县院书记员管理,统一安排书记员参与庭审工作,并负责书记员工作考核;3、陪审员管理。负责陪审员参与庭审的选定、监督、考核以及陪审补助费用核定工作;4、审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安排审委会工作日程,记录发言,制作并督办落实审委会决议;5、其他审判综合管理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事项等。

     (二)实行案件月度通报和季度考核制度。由审监庭负责对全院案件审理归档情况进行月度通报,提出月度办案标兵予以公布,并进行物质奖励。同时,自2011年起,为积极推进均衡结案,对案件实行季度考核,完不成季度目标任务的,要按规定扣减按相应分值,并定期进行通报。

      (三)依托调研室成立颍上县人民法院新闻办公室,并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主要负责定期向媒体通报我院审判工作开展情况、专项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案件审理情况等,统一对外发布新闻稿件、统一负责接待媒体采访报道、统一负责我院新闻宣传报道。负责网络舆情应对,组织回复网上问题反映。负责《颍上法院网》内容更新审核和上网发布工作,负责组织全院信息员开展新闻宣传报道等工作。

      (四)加强对外委托鉴定、审计、评估、拍卖管理工作。审判执行工作中需要对外委托鉴定、审计、评估、拍卖的,由院司法技术室统一实施,各庭室科队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实施对外委托。拍卖机构的选定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从在本院备案、具有拍卖资格的拍卖公司中确定。

       (五)加大对基层法庭工作的支持力度。全额保障基层法庭办案、办公经费需要,保障办案车辆及燃修费用。加强基层法庭办案的支持,从2011年1月1日起,凡是任命为助理审判员的干警,需在基层法庭或者信访部门锻炼一年。各庭室应按照党组决定安排人员到基层法庭或者信访部门锻炼。凡未按照要求到基层法庭或者信访部门锻炼的,一律不予申报初任法官。             

责任编辑:李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