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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人民法院人员机构设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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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彬  发布时间:2011-01-21 10:03:08 打印 字号: | |

   一、机构设置和编制情况。(1)内设机构。2006年机构改革时,县编办[2006]71号文件(以下简称71号文件)核定我院设置1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室、刑一庭 、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局)、研究室、法警大队、司法技术室。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现有10个中心法庭:八里河法庭、耿棚法庭、润河法庭、南照法庭、六十铺法庭、江口法庭、黄桥法庭、谢桥法庭、江店法庭、杨湖法庭。

   (2)人员编制。县编办71号文件核定县人民法院编制169名。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3名;纪检组长、政治处主任各1名;副院长级审判员4名;执行庭(局)长1名,法警大队大队长1名暂按副院长级高配;内设机构职数(含10个基层法庭)4人以下的1正;5人以上8人以下的1正1副;9人以上20人以下的1正2副;20人以上的1正3副。   

    (3)编制变动情况。2007年省编办(皖编办[2007]14号文件)核销省定地方编制后,确定我院政法专项编制157名。2009年度省编办为我院增加政法专项编制2名,现我院政法专项编制应为159名。

      二、现有人员状况。(1)现有人数。我院目前实有在岗人数149人。其中:有审判职务的77人,其他人员72人。

   (2)编制使用情况。我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为159名。实有在岗149人,空缺政法专项编制10人。

   (3)学历情况。现有在岗149人中,本科以上学历人数114人(其中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仅2人,其余均为在职学习取得学历),占干警总人数的76.5%;大专学历30人,占20%。

   (4)职级情况。现有在岗149人中,副科以上16人,(其中包括院长、副院长等14名副科以上法官和专职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各1人)。科员以下人员133人,占总人数的89.2%。

   (5)法律职务。现有审判人员77人,其中副科以上审判人员14人(包括正、副院长4人,审委会委员兼庭长4人,副庭长4名,审判员2名);科员级审判员28人;科员级助审员35人。现有科员级书记员48人(其中7人兼任其他职务)。现有科员级正式法警3人。其它审判辅助人员21人(包括专职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等司法行政人员3人,工勤人员18人)。

责任编辑:李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