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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法院全面加强民事执行工作,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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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彬  发布时间:2011-01-22 10:13:25 打印 字号: | |

     该院2010年共受理执行案件994件,较去年增加了184件,同比上升22.7%,执结866件,执结率为87.2%,较去年增加186件,同比上升27.3%,执行标的额4600多万元。

     清理执行积案,化解重点难案。根据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我院以前的执行积案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积极化解涉及乡镇政府、重点企业和特殊主体的积案,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依法妥善处理。我院攻坚克难,已全面完成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任务。特别是在清理外地法院委托执行案件上,成绩突出,共清理108件委托执行案件,已全部处结。充分利用执行救助基金和执行化债资金,成功化解了一批难以执行信访老案和“骨头案”,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构建长效机制,破解执行困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破解“执行难”问题的长效机制已经建立,并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建立了县委政法委牵头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执行合力,优化了执行外部环境,已基本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大执行工作格局。为有效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我院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机制。积极开展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按执行工作流程和职能划分执行工作组,各组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同时实行超期移人执行等制度,有效地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合力化解执行难,努力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积极推行执行全程公开和执行事项告知制度,2次邀请请人大代表、执法执纪监督员现场监督执行过程,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工作水平。

        优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为积极推进执行工作的开展,我院进一步充实执行力量,加强对执行人员政治业务培训。建立和完善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执行财产调查、执行款物管理、拍卖评估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全面加强执行工作的内部监督管理。穷尽一切执行手段和执行措施,想方设法地提高执结率,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执行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如对部分涉执行案件的上访户,采取公开相关材料,消除其认为法院执行不力、消极执行的错误看法,使之主动放弃再上访的念头。今年对上级督办的4件信访案件,全部执结。加大执行和解力度,达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在执行过程中做到以和解工作为主线,以强制措施为补充,消除对抗情绪,积极探索多元化解决矛盾的机制,能和则和、强制与调和相结合,力争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全年执行和解案件260件,执行和解率30%。

        积极配合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成立了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执行组,制订了专项执行工作意见,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垂岗乡一起计生处罚案件,立案后行政庭加班加点当天审查并制作了裁定书,执行专案组当天立案并实施执行,执行干警冒着大雨会同乡村干部、派出所民警找到三名被执行人,对其中两名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最终使两人认识到错误,主动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半年来,专案组共出动执行50余次,参与执行干警100多人次,对13名拒不履行社会抚养费征收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其中2人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共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25件。在依法强制执行的同时,我院还加大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的宣传力度,邀请新闻媒体现场采访,进一步放大了强制执行的社会效果,达到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责任编辑:李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