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颍上县人民法院在召开的2010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对4名主动把当事人所送现金交到院纪检室的法官,进行了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并在年终岗位目标量化考核中予以加分。这次表彰奖励的4名法官,共上交院纪检室拒收的礼金近10万元。这种大张旗鼓地宣传和表彰,必将带动和影响其他法官拒贿拒吃请,促进该院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颍上县法院党组对反腐倡廉工作特别重视,始终把其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与审判工作一起布置,一起考核,一起奖惩。对有干警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院长、分管院长和该违纪干警所在庭室负责人,扣除其年初所交的廉政保证金,并且在年终岗位责任制量化考核中,扣除其“党风廉政建设”这一项目的200分值。
该院还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院领导经常为干警上廉政党课、组织党员旁听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并把廉政建设纳入到岗位目标量化考核中、建立了廉政档案室、大力推行廉政保证金制度、每年召开家庭助廉座谈会和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中层干部每年两次述职述廉、选举产生了10名廉政监察员、对新任命的助审员和审判员进行廉政谈话、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条禁令”规定,切实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