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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寻他人报复,拦截车辆持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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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2-11 08:59:01 打印 字号: | |

 

为寻找他人进行报复,竟纠集4名歹徒,携带马刀、射钉枪等凶器在夜间拦截过往车辆,用枪抵住车主的头,让其下跪并损毁车辆。最近,颍上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张某犯有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张某因生活琐事对宁某产生猜疑、忌恨,决定要教训报复一下宁某。201027日夜,被告人张某酗酒后,在颍上县慎城镇英皇国际会所遇见徐某(女),因其怀疑她与宁某认识并熟悉,应当知道宁某的下落。他便与李某(另案处理)将徐某挟持到一辆比亚迪轿车内,张让徐电话约宁见面未果后。张又约来另外两名被告人驱车前往八里河寻找宁某。在该镇三层塔路段四人戴着口罩,并分别持刀、棍和改装的射钉枪拦截过往的车辆,逐一搜寻。他们使用改装枪抵住车主及乘车人员,让其下跪接受检查,如果车里没有发现他们要找的人,就砸坏车辆后放行。整个晚上,他们将受害人韩某、李某、余某等三部车辆不同程度地损毁,造成上述车辆损毁价值约5700元。另外,被告人张某还伙同其他被告人参与伤害他人案件2起,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的后果。但念其有立功表现,综合全案考虑,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颍上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