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颍上法院表彰激励上半年结案标兵和办案之星

分享到:
作者:宋玉乐  发布时间:2011-08-10 10:12:11 打印 字号: | |

      为奖励干警创先争优,推行均衡结案,我院制定了《颍上县人民法院岗位责任制量化考核办法》和《颍上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业务季度考核和月度通报实施方案》。在上半年总结表彰会上,院党组决定:对超额完成第二季度结案率考核指标的刑二庭张树立(结案率达87.5%)等4名结案标兵,对在刑事审判、行政审判、民事审判、基层法庭、执行业务工作中结案数较多并且审判业务结案率在60%以上、执行业务结案率50%以上的杨湖法庭何涛(收案133件,结案102件)等9名办案之星予以通报表彰。

      通报要求受到表彰的同志要戒骄戒躁,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全体干警以受到表彰的结案标兵、办案之星为榜样,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全院迅速掀起学先进、比奉献的热潮,不断增强质量和效率意识,勤奋工作。为推进全面均衡结案,推进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做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