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中院的有力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县构建“富裕颍上、幸福颍上、和谐颍上”做出了积极贡献。尤其是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2011年,全院上下在院党组带领下,狠抓审判质量,着力从源头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加大涉诉信访五项制度落实,积极构建大信访格局;加大对涉诉信访案件化解考核力度,严格信访责任追究。在全院上下共同努力下,2011年,我院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位居全市县级法院前茅。在2月23日召开的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我院荣获“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我院信访室主任、立案庭庭长刘光荣立个人三等功。
会上,我院纪检监察室、古城人民法庭也被评为“先进单位”。杨湖人民法庭庭长何涛、润河人民法庭庭长蒋晓荣获“办案能手”称号;八里河人民法庭庭长卢寿臣、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余孝保荣获“调解能手”称号。办公室副主任王飞、六十铺法庭审判员黄辉、刑事审判一庭负责人张树立被评为“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