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法院积极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在业务庭选举产生了9名廉政监察员,为140名干警建立了廉政档案,并试行廉政保证金制度,而且还注重接受外部监督,特别是在平时的工作中,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以改进法院工作。
一是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重大的有社会影响的执行案件现场进行执法监督,监督执行人员是否有违反程序的乱作为,同时切身感受法院的“执行难”。
二是在法院开庭审理重大疑难复杂的大案要案时,邀请执法执纪监督员旁听,监督在庭审环节中,审判人员的实体和程序审理是否公正,了解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司法形象。
三是在法院平时召开的一些重大会议时,都邀请执法执纪监督员参加,了解法院的重点工作、重要任务和重大部署。真正达到:了解才能理解,关注才能关心的监督目的。
四是在每次召开人代会上,我院都派出几十名干警深入到31个代表团驻地,与代表们沟通交流,面对面地追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归纳后给予及时答复。
五是定期召开行政执法单位负责人座谈会、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格,或就个案存在的问题,诚恳地听取他们对法院各项工作的看法,能现场答复的,就当场回答;不能形成答复的,就在工作改进后以书面答复。
六是通过开展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走访等项活动,由院领导带队,分组深入基层。通过走访发回重审的当事人和深入到一些困难农户家中,调查了解他们对法院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以及如何改进。
七是特别重视人民陪审员的民主监督工作。对他们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其自身素质。为他们参与庭审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在合议案件时,保障他们与审判人员具有同样的权利。2011年,近40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庭审2000多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