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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人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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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顾伟  发布时间:2012-04-17 09:01:35 打印 字号: | |

为政之本,莫若得人;安民之要,聚贤任能。由此可见人才的重要,以及如何用人的深刻意义。

古人云:先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欲用人,必先识人,识人者须眼慧心广,眼盲不足以识人,量窄不足以容人。

《贞观贞要》里记载了唐太宗李世民的用人原则“明主之任人,智者取其谋,愚者取其力,勇者取其威,慎者取其慎,无智愚勇慎兼而用之,故良将无弃才,名主无弃士”,在李世民的眼中,没有废人之说,“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取其所长,避其所短。李世民当是一个能识才相人的“伯乐”无疑。

用人,德字为先。选人要注意社会公论,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用人的标准。有才无德者如放在重要岗位,为祸可能更烈。

要唯才是举,反对任人唯亲。“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使用人才不能求全责备,不能论资排辈,要“不拘一格降人才”。

要知人善用,人尽其才。坚持营造良好的育人用人环境,使英雄有用武之地,对有发展潜力者要敢于压重担,放到重要岗位摔打磨砺。

从有无政绩看其能力大小。要听其言,观其行,即不仅要看他讲什么,更重要的是看他做什么,做出了什么。一般而言,政绩大,能力就强,政绩小,则能力就弱。

从基层中选拔有实际经验者。韩非曾提出“宰相必起于州郡,猛将必发于卒伍”,也就是说,选择人才必须坚持从基层或群众中选拔有实际经验,经过实际锻炼的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人。纸上谈兵者、闭门造车者、高谈阔论而无真正作为者,用之必误事,甚至误国。

建立完善规范的用人制度。选人用人重在制度,以个人好恶选拔人才,未免失之于偏颇。一要加强选拔任用责任制;二要坚持实行考任制;三要继续健全考核制;四要完善干部交流制;五要健全用人监督制。

综上所述,领导者要有识人的眼光,用人的胆略,量才录用,才尽其用,要大胆使用那些德才兼备的有实际才干的人,如此,则祖国建设大业必成,盛世有望矣!

责任编辑:左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