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普法来提高干警法律素质,增强公正执法能力
(一)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对干警进行法律知识培训。邀请有上级法院的业务骨干授课,有专家教授授课,也有本院分管业务领导授课;有实践知识,也有理论知识;有法律知识,也有廉政方面的、信访方面的知识,内容丰富多彩。培训中要求全员参与,纪律要求严格,有记录、有讨论、有检查。目前已进行了四场次集中培训,下一步还将组织业务骨干走出去,到大专院校接受正规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广大干警的业务素质有进一步提升,增强了反腐倡廉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全员信访意识和化解涉诉信访能力进一步提高。
3月2日下午,由全院从事民事审判的全体干警参与培训,由分管民事业务的副院长李盛泉主讲,主要讲解四个方面的内容,即上诉发改案件存在的问题、如何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质量、婚姻法解释三的理解及《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纠纷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李院长对造成发改案件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对容易被发改的几个常见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和应注意的事项;如何撰写高质量的法律文书,李院长从实体和程序上两个方面进行了有针对性的阐述,指出了办案法官平时易犯的常见错误,并要求说理部分要充分到位,让人信服。通过一份好的裁判文书,可以看出一个法官的整体法律素养和对法理知识掌握的深浅;李院长对婚姻法解释三条文的意思理解进行了逐条阐述,并举例说明每个条文在审判实践中应如何适用,对大家容易理解错误的进行了重点强调;针对新出台的省高院《关于审理医疗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李院长也进行逐条讲解,特别对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和司法鉴定等难以理解的问题,他重点澄清了大家平时模糊的认识。
在3月6日上午,我院举办了信访业务培训班,邀请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利国同志来我院讲授如何化解涉诉信访方面的知识。党组成员及全体干警140多人参加了这次培训。张庭长讲课的题目是:涉诉信访与五项制度。他首先分析面临国内外的形势,指出了信访五项制度出台的背景,阐述了信访五项制度的重要意义,要求对待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要领导重视,加强源头治理,构建大信访格局。他以多年从事信访工作的实践经验,并穿插典型案例的如何化解,使讲课内容丰富而生动。信访五项制度是指:案件信访风险评估预防制度、信访案件约期接谈访制度、多元化解涉诉信访机制、涉诉信访案件通报制度、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制度。他对每项制度的内容、应采取的措施、步骤、要求、要达到的目的都进行了详细阐述。他认为:颍上法院涉诉信访量大,但采取的动作迅速,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3月10日下午,我院举办廉政知识讲座,邀请阜阳市纪委宣教室副主任刘海涛同志授课。院党组成员及全体干警140多人参加听课。 刘主任讲座的题目是:认真学习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他从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即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保持党的纯洁性的各项工作;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形势,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全面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主动同消极腐败文化作斗争;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在讲课的过程中,刘主任通过对近年来法院系统发生违法违纪案例的剖析,提醒广大干警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教训就在身边,诱惑就在眼前,陷阱就在脚下,成败就在手中。通过大量的正反面典型案例,他教育广大干警要高度认识到:不要高估了自已的免疫力,不要低估了腐败的诱惑力,不要错估了党纪国法的威慑力。
(二)利用集中学习与各庭室科队自主组织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法律。每周一召党组开中心组学习会议,将这样的会议扩大到中层干部参加。主要学习当前出台的最新法律法规,学习中央、省、市制定的重大决策、方针、政策及传达贯彻上级文件和县委的会议精神。学习结束后,要求写出心得体会。学习了“六五”普法规划和方案,并进行了讨论。
(三)利用重大节假日期间走上街头宣传法律常识。每次在“3、8”妇女节、三月份的综治集中宣传月活动、“12、4”宪法宣传日、禁毒日、国庆节、劳动节之前及迎接县里召开的“两会”,我院都会组织干警设立咨询台,带着宣传单、宣传牌走上街头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人民调解法、诉讼须知、举证须知、风险提示等内容,并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利用典型案件进行普法宣传
(一)公开庭审过程,要求群众旁听。对当地人民群众特别关注的大案要案,公开庭审现场,要求人民群众进行旁听。比如我院审理的18名被告人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案件,以发放旁听证的形式,允许人民群众参加旁听。基层法庭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审现场引进社区、街道,以案说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二)利用立案时,向当事人宣传法律知识。在立案时,不定期地随时随地对宣传法律知识。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和诉讼指南,让当事人了解法律程序。在立案大厅内,张贴有各类案件流程图、以漫画的形式形象直观地反映难懂的法律条文及程序。
(三)利用信访接待时,向当事人宣传法律知识。我院始终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院领导及信访室人员在接待来信来访当事人时,向当事人解释法律,对信访人提出的法律问题随时解答,有针对性的解惑答疑,解释判决依据的内涵,让当事人真正了解,口服心服。
(四)在判决书后附法律条文,也是宣传法律的一种形式。目前,我院刑事、民事判决书后附有判决依据的法律条文。这样,当事人无需再找律师咨询,有时因为不了解就盲目上诉,既浪费审判资源,又增加当事人负担。承办法官还利用送达或者宣判时,行使释明权,向当事人宣传法律,判后答疑。
(五)在调解案件的同时,向当事人宣传法律知识。我院每年调解案件达60%以上,有的基层法庭达到70%以上。在调解过程中,针对当事人提出法律问题,详细进行解答。对有诉讼代理人,法官就向代理人宣传法律法规。
(六)利用我院创办的各种载体宣传法律知识。我院目前有“三网一博一刊”,颍上法院门户网站、链接最高法院的地方频道和链接省高院的内网,在新浪网开颍上法院官方微博、创办的《颍上审判》内部刊物,以上这些载体和平台都设有20多个宣传法律的子栏目,每月每天都在更新不同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