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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法院积极构建法制大宣传格局 为依法治县打造和谐稳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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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顾伟  发布时间:2012-06-14 15:19:31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用它的全部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由此可见,人民法院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法定的重大历史任务和政治责任。法制宣传是法院工作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喉舌,搞好法制宣传工作,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引导群众知法、守法、护法,从而在全社会树立起法的权威,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当今中国在法治化进程中,二十多年的普法宣传的社会效果因为各种原因却不尽如人意,而人民法院因其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能,开展法制宣传有着难以替代的独特的优势,人民法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颍上法院在法制宣传方面采取了如下措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充分发挥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以案释法,在办理案件的每一个阶段随时随地的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1、立案时向当事人及时宣传法律知识。立案时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和诉讼指南,让当事人了解“打官司”的法律程序及可能承担的风险。在立案大厅内,张贴各类案件流程图,以图画的形式直观形象地反映枯燥难懂的法律条文及办案流程,让当事人一看就明白,一读就理解。
    2、在公开审理、宣判时运用典型案例进行“活生生”的法制宣传教育。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百分之百地公开审理案件;对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在不影响公开审理案件的情况下,让公众旁听审理案件,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对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开庭。对当地群众特别关注的大案要案,公开庭审现场,允许群众进行旁听。比如颍上法院审理的18名被告人涉黑性质的犯罪案件,以发放旁听证的形式,允许人民群众参加旁听。庭审是弘扬法制的生动课堂,公开庭审,使旁听人员心理上触动很大,教育效果明显,社会反响也很好。基层法庭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审现场引进社区、街道,甚至田间地头,不仅便民、利民,而且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江店70多岁农民李某,因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群众由于不了解刑法相关规定,加之李某年龄大,身体多病,颍上法院刑庭法官就到李某家门口公开开庭,旁听群众很多,法官在开庭后及时对案件进行点评,使当地群众明白了种大麻的危害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坚持做好判后答疑和案件回访工作,为涉案当事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援助,帮助其及时、有效地实现自身权益。
    3、不惧艰辛,力争做好强制执行中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案件执行各个环节中,把执行的过程变成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通过案件执行活动,教育一个,带动一批,震慑一群,扩大宣传教育联动效果。在执行案件中推行听证程序,召集相关行政机关、当事人及热心群众参加听证会议,在听证的过程中宣讲法律,普及法律,成效显著。充分发挥法院公告的法制宣传作用,对案件执行中涉及送达、查封、扣押和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需要公告的信息全部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刊登,使辖区广大群众及时普遍地受到法制教育,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针对当前“执行难”的现状,大力宣传法律的权威与强制性,以提高大众自觉服从法院裁判、履行法律义务的意识。
    二、以开展“六五”普法集中宣传为平台,增强公正执法能力,提升颍上法院和法官的公信力。
    1、以普法来提高干警法律素质,增强公正执法能力,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对干警进行法律知识培训。邀请上级法院的业务骨干、专家教授及本院分管业务领导授课,内容丰富多彩,既有审判实践,也有法学理论,还有廉政、信访等方面的知识。培训中要求全员参与,纪律要求严格,有记录、有讨论、有检查。目前已进行了四次集中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和能力,2012年,颍上法院在第一季度重点开展廉政教育的基础上,第二季度结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重点开展对业务庭法官和书记员业务培训。这次学习培训,院领导带头参训,院党组书记、院长杜枫亲自带队,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剑波、张志侠与全体参训干警同吃、同住、同学习,既激发了干警的学习积极性,又增进了队伍的凝聚力。相信通过这次培训,一定能提高颍上法院全体干警队伍整体素质,大力增强法院审判力量,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以更好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2、利用集中学习与各庭、室、科、队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学习法律知识。每周一上午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由党组成员及各庭室科队负责人参加。主要学习当前出台的最新法律法规,学习中央、省、市制定的重大决策、方针政策及传达贯彻上级文件和县委的会议精神。学习结束后,要求写出心得体会。近期学习了“六五”普法规划和方案,并进行了讨论。
    3、利用重大节假日期间走上街头宣传法律常识。每次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三月份的综治集中宣传月活动、6.26国际禁毒日、劳动节、国庆节、“12.4”法制宣传日之前及迎接县里召开的“两会”,颍上法院都会组织干警设立咨询台,带着宣传单、宣传牌走上街头深入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收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诉讼须知、举证须知、风险提示等内容,并热心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
    三、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扩大颍上法院审判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1、积极开展农村普法工作。颍上法院现在各项制度都向基层中心法庭倾斜,杨湖、南照、谢桥等标准化法庭已投入使用,江店、耿棚、刘庄等法庭也即将竣工,并高规格地配齐人员、硬件装备和工作经费。以“人民法庭”为基点,以“巡回审判”为纽带,以“诉讼指南”为媒介,在接触中、调解中、审判中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改善农村的法制环境,推进新农村建设。
    2、立足人文关怀,将法庭开进校园中。颍上法院与辖区各校开展“院校共建”活动,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我院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等先后被评选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针对发生在校园的恶性案件以及学生违法犯罪的事件,颍上法院少年法庭还在有些学校公开开庭,用身边的现实事例对在校学生进行生动、形象、直观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还帮助各校开设模拟法庭,让青少年亲历庭审,体验法治。
    3、延伸司法服务功能,积极开展企业普法工作。为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引导良性的商业竞争,颍上法院为本县工业园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通过开展法制讲座培训的方式,对企业开展法制宣传;以司法建议的方式,促使企业规范合同和交易行为,逐步提高企业人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综合能力。
    四、以社会管理创新为立足点,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辐射区。
    1、利用创办的各种载体宣传法律。颍上法院现有“三网一博一刊”,即颍上法院门户网站、链接最高法院的地方频道和链接省高院的内网,颍上法院新浪官方微薄及自行创办的《颍上审判》内部刊物,以上这些载体和平台都设有20多个宣传法律的子栏目,每年每月每天都在更新不同的内容。网络这个新型媒体具有传播速度快,信息量大,影响极为广泛的特点,颍上法院利用新型及传统媒体进行法律宣传,成效非常明显。
    2、主动加深与各类媒体的沟通协作,拓宽法制宣传的渠道。颍上法院从事宣传工作的干警也具有“公关”意识,他们积极与各类媒体建立起诚实可信的良好关系,提高了稿件上稿率,扩大了社会影响面。近期,他们在《颍州晚报》上发表通讯报道多篇,还有一篇关于司法为民的报道,即《颍上县法院人性化执行,感动了一对老夫妻》被“阜阳在线”、“中国广播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等多家网站发表或转载。其中有一位干警的“时评”《人民法院应加强队伍建设,能动司法服务人民服务大局》,首先发表在“中国法院网”的时评栏目,后被“安青网”、“中国网”等多家网站转载。
    3、组织信息员与网络评论员队伍,加强宣传效果与网络舆情应对。颍上法院现有专职或兼职信息员、网络评论员40人左右,均是由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写作功底深的优秀干警组成,这构成了颍上法院法制宣传工作的人才优势。他们不但在“三网一博一刊”及其他媒体坚持长期发稿,宣传法院工作,而且加强与媒体沟通,主动应对舆情。本着“实事求是、快速反应、公开透明、妥善处置”的工作要求,配合新闻媒体开展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让新闻记者亲身感受司法、理解司法、尊重司法,推动更好的宣传司法。通过新闻报道,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思想。
    五、把信访与重审、再审作为法制宣传的两个重要阵地,注重法制宣传教育,攻艰克难,化解矛盾。
    1、利用信访接待时,向当事人宣传法律知识。颍上法院始终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院领导及信访室人员在接待来信来访当事人时,向当事人解释法律,对信访人提出的法律问题随时解答,有针对性的解惑答疑,解释判决依据的内涵,让当事人真正了解胜败的理由,口服心服。
    2、在办理再审、重审案件时,向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审判监督工作肩负着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积极地维护具有司法公正的生效裁判权威,另一方面又坚决地纠正缺乏司法公正的生效判决,以最终实现司法为民、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颍上法院审监庭的法官们结合审判监督的工作实际开展调研工作,以调研促进审判监督工作的提高。在评查案件的同时,审监法官还对典型案件进行梳理,进行以案说法,开展法制宣传。宣传调研工作的开展,扩大了审判监督工作的影响,有效地促进了审判监督工作的开展。
    综上,颍上法院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在办案时以案释法,积极参与“六五”普法,切实推行“法律六进”,并建立信息员队伍,创新载体,建立与媒体的良好互动关系,加强舆情应对,并通过信访化解矛盾,通过重审和再审纠正错案,这一系列举措构建了颍上法院的法制大宣传格局,为依法治县打造了和谐稳定环境。
    颍上法院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视程度还不够,认为人民法院的主业是审判和执行,宣传工作处于次要地位,存在重办案轻法制宣传的现象,少数干警有就案办案的心理;街头普法宣传往往走过场,几张桌子、几把椅子、几个人、几摞宣传单、一个宣传牌,来了几个人拿相机一拍,等到领导视察完毕赶紧收拾摊子走人,应付差事的心态比较常见;法制宣传教育的模式陈旧,不能与时俱进,习惯于用横幅、标语、法律咨询、法制讲座、送发宣传单等方式,宣传内容侧重于法律条文,宣传内容与宣传手段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严重脱节,忽视了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以及群众喜爱的黑板报、专栏、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法律宣传;宣传队伍阵容十分薄弱,只靠内设的研究室人员主要负责法制宣传工作,研究室需要撰写各种调研、论文和文字材料,日常工作琐屑繁杂,精力有限,难以达到宣传目的;舆情应对效率不高,工作不力,稍不注意一些有瑕疵的案件就会被当事人捅到网络、报纸等媒体上去,媒体一旦夸大其词,其他媒体跟风造势,就会造成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这时再仓促应对就会陷于被动。
    做好基层法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要坚决杜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事不关已,可有可无”或是“软任务”怠慢情绪,领导重视,资金、人员、宣传工具大力倾斜,逐步形成一套科学规范、高效运转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使人民法院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产生更广泛的影响和作用;二要组建法制宣传团,定期或不定期地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即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巡回宣讲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典型案例;三要进一步加强与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的交流合作,运用普法栏目、专栏和专版等各类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四要以司法公开为载体做好法制宣传工作,选择一些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的案件在案发地公开开庭,让人民群众和各界人士亲身感受阳光司法、公正司法;五要创新人民法院法律宣传活动的形式,做好“四个结合”,即将日常宣传与特殊宣传相结合;将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将传统宣传与网络宣传相结合;将有声宣传与无声宣传相结合;六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重扩大审判的辐射作用。将每件案件的引导和教育作用尽量放大,在抓好公开审判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措施,扩大案件的受众面,提高法制宣传工作的成效;七要倡导全院干警参与法院宣传工作。法院审判工作、改革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只有通过宣传才能让老百姓了解,只有通过宣传才能让老百姓理解和支持法院的做法;八要坚持与时俱时,开拓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创新工作理念,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宣传手段,完善工作机制,不断为法制宣传教育注入新活力。

责任编辑:左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