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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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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玉乐  发布时间:2012-08-27 09:33:29 打印 字号: | |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是一句常常使被用,我们耳熟能详的话,频繁见诸各种媒体,尤其是有关审判机关的宣传报道之中。这句话体现了法的规范作用的其中一方面,即法的“教育”作用,而这种教育作用发挥的同时也必然会起到“指引”作用。我们开展公开审判和巡回开庭,不仅仅是为了个案公平正义的实现,也不仅仅是为了保护某一受害者,打击个别的犯罪,更主要的是实现对人们行为的一种干预,即正向的引导,实现对人们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我们常说法律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法律的正向引导、教育作用之重要显而易见,“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可谓是道出了公开审判,尤其是巡回开庭的关键意义之所在。
把事情反过来想一下,为什么要巡回开庭呢,是因为我们的法制宣传和普及还不到位,很多人对法律一知半解,甚至是一无所知,还存在受旧有封建思想影响的情况,秉承着“冤死不经官、屈死不告状”的古训,从而导致很多小矛盾变成大冲突,小摩擦变成大事件,小错误变成大罪过,由此,公正而高效的审理一案,确确实实可以起到“教育一片”的作用。而且,法院、法官本就应该是公平公正的代言,是可以让人民大众信赖的、依靠的。但客观的状况是我们难以做到百分之百的公平公正审判,更难以做到百分之百的执行结案,于是就有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另一面,那就是一案子办得不及时或者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办理的不公正,就会起到负面的作用,让人们对我们的工作抱有怀疑、排斥,甚至是记恨。再根据中国人“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心理,公正时,认为理所当然,不公正时,四处宣扬、诉苦,更有甚者以命相搏。对于不知情的人而言,其影响之恶劣可想而知,我们的工作饱受非议也就不足为奇。所以,我们不仅要信息公开,宣传到位,更要有百分之百的敬业精神,去追求当事人百分之百的满意。当面临困难时要想方设法克服,不能坐等当事人找上门来,要有主动为当事答疑解惑,排忧解困之心。
我们不是一方父母,也不是全能的战士,但有责任做好一名公平公正、恪尽职守的法官,有义务做好一名心系群众、爱岗敬业的公务员。“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是我们追求的、津津乐道的,但要常怀忧患之心,反向思考一下这句话,或许更有深意。
责任编辑:左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