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颍上法院不断加大力度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努力探索和实践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颍上法院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采取的又一举措。通过清权、确权,查找了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实施廉政风险防控预警处置办法,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到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使廉政风险防控成为管理和执法的有机组成部分,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岗位风险意识增强、风险防控措施到位,实现了预防腐败关口前移,有效监控的目的。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干警对廉政风险防控的认识
颍上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领导,坚持把廉政风险防控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成立了以院长杜枫为组长的廉政风险防控建设领导小组,细化职责,强化实施,做到与审判执行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建立了定期督查、评估、考核等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并把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纳入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考核,调动了全院干警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能动性。
二、 稳步推进、积极探索廉政风险的预警及处置办法
颍上县法院通过领导带头查、庭室全面查、干警监督查、关键部位重点查,全院共排查出内权 13项,外权9项,查找出风险点70多项,其中高风险30多项、一般风险40多项,制定了近百条防控措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如何对待廉政风险的预警和处置,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为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推向深入,我院在查找廉政风险的基础上,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制定了具有法院工作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预警及处置办法,探索实行黄、橙、红“三色”预警机制,做到黄色预警“早提醒”、橙色预警“早防治”、红色预警“早控制” 分级预警原则,并及时处置各种腐败风险问题,有效化解腐败风险。
三、扎实细致做好廉政风险的预警处置工作
颍上法院制定实施的廉政风险防控预警及处置办法,主要对本院干警在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中出现的廉政风险信息进行收集、分析、评估,对其中可能存在的错误苗头、错误倾向,向有关人员予以警示提示,积极采取预警处置措施,从源头上有效控制和化解腐败风险,预防违法违纪问题发生。通过“六个步骤”完善了廉政风险的预警处置工作。
一是建立廉政风险台账。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廉政风险信息采集台账》,由专人负责廉政预警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各部门廉政监察员负责本部门廉政风险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廉政风险信息采集以部门及个人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的不廉洁问题和违法违纪等腐败问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作为重点内容。
二是全面获取廉政预警信息。(一)通过县纪检监察及上级纪检监察有关部门转本院处理的信访举报;(二)从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当事人反映及群众诉求中发现问题;(三)从查办案件、执法监察、专项检查、专项治理等工作中发现问题;(四)涉法涉诉信访处理中发现的问题;(五)各部门风险信息员上报的信息;(六)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述职述廉,以及其他部门移送、新闻媒体披露等渠道挖掘和筛选信息。
三是确定廉政风险预警等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收集到的廉政风险预警信息进行评估。依照法律法规、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按照社会关注程度、权力行使程度、危害影响程度,对腐败风险实施黄、橙、红三色预警,其预警等级依次提高。具体划分标准:(一)发现有违纪、违规苗头的,评估为黄色预警等级;(二)发现有轻微违纪、违规行为的,评估为橙色预警等级;(三)一年内被连续实施两次“橙色预警”的,评估为红色预警等级。
四是廉政风险预警的处置。(一)确定为黄色预警等级的,对预警对象发出黄色预警通知,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预警对象要在提醒谈话后上报廉政承诺和整改措施;(二)确定为橙色预警等级的,对预警对象发出橙色预警通知,进行警示谈话、通报批评,预警对象要在警示谈话后上报情况说明、认识材料和整改措施;(三)确定为红色预警等级的,对预警对象发出红色预警通知,进行诫免谈话、停职检查,预警对象要在诫免谈话后上报问题剖析材料及整改措施。
五是廉政风险预警整改及通报。(一)纪检监察部门发出预警通知书后,预警对象要限期进行整改,纪检监察部门对整改落实的情况予以核查,并写出书面材料给予结论并留档备查。(二)对发出黄色预警整改通知书的,同时要在县法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出橙色预整改警通知书的,通报同时上报县政法委;对发出红色预警整改通知书的,通报同时上报县委及省、市法院。
六是廉政风险预警的运用。(一)凡是给予廉政风险预警的对象,诚心接受批评、整改到位的既往不咎;对整改不力的要及时督查;对在规定时间未整改、错误继续蔓延构成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或立案查处。(二)廉政风险预警对象的相关情况为年底考核依据,并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三)廉政风险预警对象在纠错和整改期间,不能提拔、调动、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比。
四、廉政风险预警处置工作初见成效
颍上法院寻找积极预防的途径,形成符合法院实际的防控模式和规范有效的措施,把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贯穿于各个工作环节,严密控制和及时消解岗位廉政风险,使保护、监督全院干警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通过清权、确权,查找了廉政风险点,实行“三级”防控,做到了“早发现、早防范”,保障了法官权力行使安全、干警成长安全,努力实现廉政风险教育、排查、预警、化解工作的全覆盖。
二是法院干部队伍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实施“黄橙红”三级预警机制,通过提醒、警示谈话等形式,也是给全院干警的思想进行了一次“正规体检”,让他们接受了一次党性锻炼和警示教育,使风险防控意识“入脑”、“入心”,进一步增强了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提高化解廉政风险的能力。
三是队伍建设及执行力得到强化。法官职业形象得到好转,一审案件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二审发改案件大幅度下降;内设机构配置、职能分工更加明细、合理,诉讼、执行程序更加规范、公开、透明;法官自由裁量权得到有效规范;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新的信访量大幅度减少,案件投诉数量大幅下降,有力促进了全院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任重道远,大有可为,颍上县法院将不断探索新途径新方法,使廉政风险防控成为促进法院审判工作的 “助推器”,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