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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法院被命名为“第八届颍上县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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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彬  发布时间:2012-08-29 16:14:48 打印 字号: | |

     颍上法院继被省、市纪委监察局授予“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之后,该院狠抓公正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8月10日,又被颍上县委、县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

 
      一、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一心为民。对当事人热情接待,耐心倾听,不急不躁,针对当事人的疑惑和问题,向其宣传法律,解惑答疑。涉诉信访工作在全市法院年终评比中,荣获第一名的好成绩。将30条文明执法用语和执法忌语上墙公示,要求全体干警遵守。营造和谐的调解氛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庭审中,正确使用法言法语,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不滥用强制措施,不粗暴执法。三年来,当事人送来锦旗奖匾30多块(面)。
 
     二、狠抓精神文明建设,净化干警心灵。每年都举办各类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干警业余生活,陶冶干警高尚情操。比如举办了室内运动会和趣味运动会,举办春节联欢晚会和演讲比赛。成立舞蹈协会,积极参加太极拳比赛、唱红歌比赛和广播体操比赛,并且均取得了前三名的好成绩。建立了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和健身房,为干警学习知识和强身健体提供良好条件。廉政文化建设被省、市纪委评为示范点单位。
 
     三、创造优美文明的工作氛围,潜移默化地影响干警。清洁工人的辛苦,换来了干净优美的工作环境,在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的法院大院内,制作了导诉牌,引导当事人诉讼。实行“一站式”服务,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和案件审理跟踪表。在每个调解室内,张贴有营造适合调解气氛的温馨提示语,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和文明执法用语在宣传栏里,随时提醒干警自觉遵守。在一楼至七楼,悬挂了70多幅廉政文化展板,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干警。党建、综治、宣传、演讲和知识比赛,均在全县拔得头筹。
责任编辑:左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