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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欠赌债,绑架两少年作人质勒索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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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彬  发布时间:2013-01-09 09:28:51 打印 字号: | |
最近,颍上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陈某、黄某犯绑架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元。两被告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马某2017.39元。
被告人陈某、黄某在上海分别欠别人大额赌债而无力偿还便产生了绑架他人的念头。后两人计议准备前去绑架陈某家乡的邻居小孩华某,并筹备了两副假汽车牌照、一卷黄胶带、两副白棉纱手套、一套迷彩服、一套黑色运动衣、两顶长沿帽、两副眼镜、一根十几米长的绳子、一把30公分长的屠宰刀。2011年11月20日夜两人驾驶着黄某的皖H78360号黑色桑塔纳轿车从上海启程于21日中午到达安徽省颍上县红星镇街上,并在当地购买一张手机卡。两人立即驾车在华某必经的路旁守候。
在22日,由于华某的往返都由家长相伴两人无法下手,此时却遇见被害人马某两兄弟路过,陈某与两被害人搭讪后,掌握了相关的信息。当晚两被告人商定放弃绑架华某转而绑架马某两兄弟。从23日11时开始,两被告人驾车在马某两兄弟可能经过的路边等候,18时许马某两兄弟迎面出现了。两被告人将马某两兄弟哄骗上车,立即驱车经南照、阜南、淮滨、霍邱、六安、庐江、青阳等地,于24日2时许抵达南陵县三里镇黄某家乡的一旧宅里,并用胶带将马某兄弟两人的嘴封住、手捆住,两被害人不从,刘某用语言并拿出刀进行威胁,将两被害人控制住。
之后的两天里,两被告人开车带着两被害人四处辗转,期间打探到两被害人父亲马某某的手机号码,多次通过手机对话和发短信的方式威胁马某某“你小孩在我手上,准备40万块钱,不能报警”,“明天凑不齐钱,到八里河找孩子”,“在南京交易”等等。26日1时许,颍上、南陵警方在三里镇一旅社内和车里将两被告人分别抓获,马某两兄弟当场被解救。当夜两被告人向警方交代了整个绑架经过。
被害人马某于2011年12月3日到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同月6日出院。诊断为应激障碍。花去医疗费1476.19元,加之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合计2017.39元。
责任编辑:李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