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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纷争酿大祸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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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钮继玲  发布时间:2013-01-09 09:32:36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万事以和为贵。当人与人之间发生矛盾时,如果能够冷静对待,心平气和的处理,而不是用暴力去解决问题,也就不会将矛盾激化。近日,颍上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

201231221时许,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王某在颍上县迪沟镇某棋牌室内打牌时发生矛盾,刘某即邀集他人对王某进行殴打,并刺伤王某,致王某头面部多处皮肤擦伤、胸前壁四处伤口、中腹一处伤口、左髋部二处伤口、左下肢四处伤口、右臀部一处伤口(上述伤口创缘整齐),并造成王某左胸血气胸、右心室破裂、失血性休克。经法医鉴定,王某右心室破裂的损伤程度构成重伤,多部位软组织创伤的损伤程度属轻伤。

颍上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处置生活矛盾不当,持械并伙同他人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一重伤一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受到惩处。刘某当庭认罪、悔罪,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其谅解,具有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故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责任编辑:钮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