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尚往来,大家都知道:在正常情况下,是人与人之间在生活交往过程中,亲戚朋友之间为联络感情、密切关系、加深友谊的一种交往礼节。它体现的是一种纯民间的、纯私人的关系,与腐败和权力搭不上边。但现实中,这种朴实而传统的礼节,往往却被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成为了权钱交易的华丽伪装,充当了腐败的遮羞布和蒙蔽善良人们的幌子。
在我院审结的一些受贿案件中,你会发现,许多被告人都是利用红白喜事、婚丧嫁娶、子女考学、生病住院等的名目敛财。一旦东窗事发,被告人不承认这是受贿,美其名曰:礼尚往来,人之常情。咋一看,认为这笔赃款算在被告人头上有些冤枉,但实质上,在腐败官员的婚丧嫁娶中,你仔细想想,别人与你非亲即故,为什么要拿上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礼金。如果是礼尚往来,当送礼人家中有事时,那些掌握权力的腐败官员也应该拿个十万、八万的才对。这明显是冲着被告人手中的权力,权钱交易被这种“礼尚往来”的华丽外衣所掩盖。而正常的礼尚往来是,你到我那里行了多少礼金,当你家里有事时,他肯定会来还礼,也可能会增加一些礼金,这才叫真正的礼尚往来。但变味的美其名曰的“礼尚往来”,双方并没有亲属朋友关系,而只是一方有义务,也无需对方还礼,这是明显不对等的礼尚往来。
为什么送礼者要选择被告人家中有红白喜事时,在贺礼上出手阔绰,一是平时没机会,硬送还显得不好意思,担心贪官者拒收,行贿人正好瞅准了这个机会,在外界群众的眼里认为总这只是纯粹的礼尚往来,被告人的心里这时也能接受,他对外界群众也可有所“交待”,大家都心安理得、心知肚明。回到现实生活中,在红白喜事中送重礼的人,肯定过后或者在不久的将来会找被告人谋去非法利益,不然,他不会砸重金的。这种变味的礼尚往来,其实是为送礼行贿找理由找借口,是一种变相的行贿。在司法审判实践中,这种美其名曰的礼尚往来数字,一定会算在被告人头上的受贿数额。总的来说,这种变味的礼尚往来是在掩人耳目,瞒天过海。但最终在法律上都是站不住脚,终究要受到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