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在颍上县召开。阜阳中院副院长朱云飞参加会议并讲话,颍上县委副书记窦灿辉到会致辞。
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国法院第四次司法统计会议精神,通报了全省法院案件信息数据专项审查活动情况、中院关于规范案件信息数据录入工作规定、全市法院上半年案件评查工作、上诉案件改判情况,以及全市法院1至9月份延长审限和超审限案件等情况。
基层法院结合各自24项审判管理指标存在的问题、“三类案件”评查、长期未结案件、审判管理职能的整合等情况,在会上作了汇报交流。
阜阳中院副院长朱云飞在总结讲话中,肯定这次会议时间虽短,但内容充实,会风良好,成效明显。尤其是颍上县法院坚持把审判管理指标量化到人、通报到人、与奖惩挂钩,值得全市法院学习。他强调,在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考评排名方面,全市法院指标位次不容乐观。其中的原因主要是,客观方面一是没有做到多部门齐抓共管,二是各项配套制度没有及时跟进,主要是没有与奖惩挂钩;主观原因方面,是相关人员没有尽职尽责,有的法院甚至连“规定动作”都没有做好。
朱云飞强调,做好审判管理工作,分管院领导、审管办和业务庭负责人是关键。要真正搞清楚弄明白24项指标之间此消彼长的逻辑关系。如在公正指标中,应注意降低立案变更率,提高陪审率和再审听证率;在降低发改率方面,提高案件质量是基础,同时注意与中院相关业务庭及承办法官加强沟通协调;在效率指标方面,应大胆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提高当庭宣判率,严格规范延长审理期限的签批,形成良性循环;在效果指标方面,应切实加强实际执结率、实际执行到位率的提高,这是硬性数字指标;对于提高调解率,一定要坚持依法自愿原则,不得损害当事人利益及社会的公平正义。为推进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下一步要学习省高院的做法,由24项指标排名前2位的法院介绍经验,位居最后2位的法院作检查。全市法院务必进一步提高加强审判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迅速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尽快建立完善机构,配齐配强人员,整合审管办职能,推进全市审判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全市法院分管审判管理工作院领导、审管办主任参加会议。中院审管办主任孙筱梅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