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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法院小额诉讼第一案正式敲响法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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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顾伟  发布时间:2013-11-15 09:54:34 打印 字号: | |

    2013年11月8日,颍上法院小额诉讼工作室正式成立。小额诉讼工作室是根据新的《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有关规定,为了贯彻“司法为民”的方针,方便当事人诉讼而设立的一种诉讼审判程序和方式,它隶属于颍上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小额诉讼”采取快捷高效的审判程序,传唤当事人和送达法律文书均使用简便的方式,庭审也适当简化,它的审理范围是那些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而且诉讼数额较少,具有金钱给付义务的纠纷。

    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审,即颍上法院作出的判决即产生法律效力,不再设置二审程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审结。小额诉讼案件一般要求当庭宣判。小额诉讼的优点是,能够及时快速地处理案件,在追求公正的前提下,突出实现当事人的效率需求。

     “小额”的意思具体为本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下,例如今年的争议标的金额就在10011.6元以下,每年度具体调整数额以有关部门公布为准。

    为了搞好这项工作,颍上法院设立了专门的工作部门,即小额诉讼工作室,现在有两名女法官王颍和左明媚具体负责小额诉讼工作,由王颍担任负责人。11月12日小额诉讼工作室就受理了一起原告吴某某诉被告吴某及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大致案情是:2012年10月2日,原、被告两车相撞,造成被告吴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本次事故被告吴某的经济损失经法院判决已生效,由原告吴某某所投保的某某保险公司依法予以赔偿到位。但原告吴某某的车损费用上列被告未予赔付。

    2013年11月14日上午9点钟,颍上法院小额诉讼第一案正式敲响法槌。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审理,王颍法官当庭宣判:一、被告某某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吴某某损失2000元;二、被告某某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吴某某损失900元;三、驳回原告吴某某其他诉讼请求。以上一、二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履行完毕。

    这起小额诉讼案件,立案三天就开庭,庭审半个多小时就宣判并结案,一审判决立即就生效。原、被告都非常满意,她们异口同声地说道:“小额诉讼案件快捷、高效,满足了当事人对效率的要求,及时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没想到颍上法院办案竟然这么快?!”

责任编辑: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