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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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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丽  发布时间:2014-01-28 10:02:27 打印 字号: | |

 

我于2000年进入法院工作,200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0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于20139月正式走上审判岗位——调到六十铺法庭。日子过得真快!转眼间到法庭近半年的时间了,回顾这半年的审判实践,感触颇多。

第一、对法官的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细致地了解。记得在没调到基层法庭工作之前,我一直在法院办公室,原以为法官的工作特别清闲,全部的工作就是审判案件,如果没有案子,他们就可以轻松地聊天或做一些别的消遣之事。即使有案件的话,他们大都是有经验的法官,根本不需要仔细研究,稍微翻看一下卷宗即可。到了法庭之后,我才发觉自己先前的想法真是太简单、太幼稚了。就拿我所在的六十铺法庭为例,首先,法官的工作量特别大,由于几乎每天都会接到新案件,而且有时一天甚至会有十几起,每个法官手头差不多都有一、二十件存案(旧案还没审结又接新案)。其次,由于六十铺法庭管辖几个乡镇,人口相对复杂,又位于105国道与102省道交汇处,是交通事故的多发地段,所以案件类型也比较多样化,而且案情一般来说比较复杂,这些都需要法官对每个案件做深入细致地研究,力求做到全面把握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裁决,争取让当事人满意。同时,法院内部对法官也有严格的考核制度,从法院网站上我了解到,法官不仅仅负责审判工作,还需要做理论调研,如撰写调研报告、制作精品案例分析等等。

第二、感受到书面分析案例与实务审判案件的不同。案例分析只突出理论性、知识性和规则性的逻辑运用,却展现不出道德,考验不出技能,然而审判的生动之处恰恰就在于它能综合而细致地体现出法官的职业道德标准和审判技能水平。通过这几次审判实践,我深刻的意识到:审判不是答卷子,程序的完美不仅是审判工作的底线,更是履行完规定法律手续的重要过程。实务中的程序并不是书本中介绍的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评议宣判等那么简单,每一个阶段都由许多零碎的工作组成,都有许多细节的问题需要处理,这些零碎而细节的问题又根据个案的不同而繁简有别、形式各异。比如,法官举止不妥,引起当事人的不信任,即便是正确的判决,也不会被当事人所接受,案件纠纷就不可能被化解。再比如因为熟练使用五笔输入法、剪切板等而疏于检查,通常会导致法律文书的形式错误、文字错误等,一旦法律文书发生了这些细节性的错误,其影响的消极性可想而知。所以,即便对待如此细小的问题,我们也必须有如履薄冰的高度警惕性和责任感。

第三、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流程有了较为全面地了解。刚去六十铺法庭报到的第一天,吴庭长拿了几个简单的案件,让我试着审理,他先教我如何向当事人发传票、寄起诉状、举证通知书,还耐心的给我讲述了庭审的整个过程以及如何驾驭庭审等等,虽然我通过了司法考试,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但远不足以解决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所有法律问题,因此我将以谦虚的态度继续学习,希望能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慢慢对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有个完整全面地了解。同时,我在吴庭长的带领和耐心指导下,学会了开庭审理、制作调解笔录、写判决书等等,经过一个个案件的熟悉,我试着又接了几个不同类型的案件,并参与了十多起案件的审理,成功调解案件多起。

通过这段时间对案件的接触使我进一步学习掌握了相关的民事法律知识,提高了运用法律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对审判理论和审判实践及其审判程序都有了更深更细的理解和掌握,为今后案件的审理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