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法院在2013年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该院青年志愿者连续五年上街做公益活动,为民做好事、做实事。3月5日是学雷锋日,在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胡春燕的指挥下,颍上县公益联盟理事张昊带领10名县法院青年志愿者来到邮政广场。
法院青年志愿者们首先向过路群众发放新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诉讼须知等宣传单50多份,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7条。随后,张昊同志从市容局领来了水桶、铲子、铁刷、毛巾等物品,带领青年志愿者来到解放路西侧,从邮政广场开始向南,直到教育局。对该路上的所有电线杆、公交站台、商铺门前的小广告进行一一清除。志愿者们不顾脏和累,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紧张工作,虽然天气很冷,但清理完后大家已是满头大汗,他们的行为受到了路人的翘手称赞。虽然很累,也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他们感到很有意义,也感到光荣和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