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8日22时许,广西平南县大鹏镇发生一起杀人案,该县公安局民警胡某酒后在该镇某米粉店购买食品时,与店主发生争执,开枪将怀孕女店主吴某及其丈夫打伤,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丈夫无生命危险。
2014年2月13日上午9时,广西平南县刑警胡平酒后开枪射杀孕妇案在广西贵港市开庭审理。
2014年2月17日15:30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贵港市平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公安民警胡平故意杀人一案。被告人胡平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胡平称会上诉。
警察本是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保卫者,但本案中警察在醉酒状态下,竟然因琐事持枪将无辜怀孕女店主吴某打死,导致出现“一尸两命”的严重后果,并将吴某丈夫开枪打伤。枪是用来打击歹徒的,而不是对付人民群众的,更不是警察用来发泄淫威的!
一个警察在工作日带枪饮酒,本身就是非常严重的违纪行为,醉酒后还行凶杀人,这是什么警察?简直比恶霸还凶狠,比土匪还残忍,如此低下素质的警察,如何担当起保驾护航、保家卫民的责任?由此可见,政法部门队伍建设是何等重要。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曾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政法机关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并要求,全国政法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从严治警,坚决反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顺利推进。
政法队伍建设不是一句空话,而是要实实在在地贯彻落实的。一是各政法机关领导都要切实认识到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队伍建设工作摆在最重要的位置来抓;二是领导们要真抓实干,严肃政纪、法纪、党纪,严格执行奖惩标准,让违法、违纪者得到严惩,让其知道违法、违纪的成本是极其高昂的,重奖遵纪守法、默默奉献者,让老实人不吃亏,奉献者得实惠,不能让英雄和公仆流血又流泪;三是对政法干警要加强品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所谓“教育”不能流于形式,要请高级专业讲师前来授课,领导和全体干警都应参加学习,学习后要写心得体会,领导们在工作和生活中更得以身作则,“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干警们更应从心底上认识到自己的职责所在,胸怀党的政策,心系群众疾苦,真正踏踏实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警察枪杀孕妇案,让我们深深感觉到,枪杆子应该掌握在何种人手里是十分重要的!掌握在无德者手里,他会杀人放火,掌握在有权者而无视法律者手里,他会违法犯罪却肆无忌惮,掌握在忽视民权者手里,他就会以公权所赋予持枪的权利而去胆大妄为地侵犯私权。
队伍建设要让政法干警们认识到,你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你的,它不是你的私权,你是人民的公仆,你就要为人民谋福利,而不是在公权的外衣下,拿着冰冷残酷的枪支向人民开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