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阳光司法过程,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其宗旨是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真正行使。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的要求,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变选择性公开为全面公开,变原来“对上网文书的审批”为“对不上网文书的审批”。通过裁判文书上网,使网民足不出户就能从裁判文书中了解到案件的内容,这是法院与网民的一种特殊交流、沟通形式,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知情权,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
每一名法官的“司法产品”将直接面临所有人的检验和审视,这种全天候、全方位的监督,其深度、广度和及时性要远远优于内部监督机制,毫无疑问将促进每一个法官自觉地、不断地提高司法能力。裁判文书上网后,放在了互联网的放大镜下,展现在社会各界人士面前,如果文书存在制作不规范、说理不清晰、认定事实有争议、适用法律不准确等缺陷,就会无所遁形,必将引发无数民众的围观、议论和批评,也无疑会促使法官自我加压,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但有些法官不愿意把裁判文书上网,产生了许多担心和顾虑,因为法院的裁判文书是公正的载体,透过它能反映出法官办案能力和各种素质,多少年来,法院裁判文书只是双方当事人知道,不对外公开,甚至媒体都很难见到,羞羞答答、捂着盖着摇铃铛。现在,突然要求所有裁判文书要公布于众,任有人们评头论足,曝光在阳光之下,个别法官一时难以适应,法律适用是否正确、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功底,甚至是标点符号的使用,都要处处小心注意,有点胆战心惊,诚惶诚恐。为什么会这种心理表现呢?原因还是对自已所作出的裁判文书缺乏自信,公正指数正在遭受着严峻考验。扪心自问,我们准备好了吗?裁判文书质量,关键功夫在平时,如果平时放纵对自已的严格要求,一时半时是很难提升到一个高度。
为什么有的法官对裁判文书上网却不害怕,坦然面对。我院刑事审判二庭的法官龚军同志在院里还没有要求时,就已积极主动地上网了3件。网友挑刺并不是像我们想像地那样事无巨细,况且每人都有自已工作和事业,在他的精力、时间和专业范围内,也不可能天天盯着你。只要我们注意自已发出的裁判文书不留下明显漏洞,严格校对、认真把关,不要过度地担心。网友挑刺,对我们并不是一件坏事,这说明我们工作有疏忽,有不严谨的地方,才致使有“刺”可挑。我们工作中存在问题,别人帮我们指出来,便于我们今后的工作改进,有利于我们的成长和进步,以此提升我们的裁判文书质量,提高司法公信力。变“坏事”为好事,变压力为动力。
但要做到不怕网友“挑刺”,我们要下足功夫,全面提升自已的业务素质。从文书格式、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都要潜心研究,从语法结构、逻辑、潜词造句、标点符号都要斟酌和掂量。特别不能犯一些原则性错误和低级错误,比如当事人姓名打错了、当事人漏列了、当事人的上诉期忘掉了,坚决杜绝出现胡乱断句,出现错字、别字等现象,这样将会为世人留下茶余饭后的笑料。如果我们严肃认真对待裁判文书上网,我们准备充分,就不会害怕网友挑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