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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2010—2014年毒品犯罪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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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保喜  发布时间:2014-08-07 09:24:08 打印 字号: | |

 

毒品犯罪不仅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而且极易诱发其他犯罪,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历来为国家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本文以我院2010—2014审理的涉毒类刑事案件为研究对象,运用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对颍上县毒品犯罪情况进行调研,归纳颍上县毒品犯罪的基本情况及特点,分析毒品犯罪高发的原因,进而提出遏制毒品犯罪不断攀升的应对措施,以期为高效打击毒品犯罪提供参考。

一、颍上县近年毒品犯罪基本情况及特点

(一)颍上县近年毒品犯罪基本情况

2010年以来,我院共办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96件,判处被告人118人,其中2010年6件,2011年8件,2012年21件,2013年33件,2014年(1-5月)28件。[[1]]

96件涉毒案件涉及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等6种罪名。其中贩卖毒品罪61件、容留他人吸毒罪23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9件、非法持有毒品罪2件、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1件、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1件。

118名涉毒人员中男性109人,女性9人,其中包含未成年人5人;从年龄结构上看,14—18岁5人,18—30岁57人,30岁—45岁35人,45岁以上21人。从文化程度看,文盲3人,小学67人,初中33人,高中14人,大专1人;本地人员(颍上户籍)犯罪98人,外来人员(非颍上籍)20人,农村人口31人,城镇(乡镇)人口45人,城市(县城)人口42人。从法院判决情况来看,判处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有57人,判处3-7年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有44人,判处7年以上的被告人有17人 。

从案件涉及的毒品类型和数量上看,涉及传统毒品海洛因的有21件26人,涉及冰毒、麻古、K粉等新型毒品的有75件92人;涉毒数量在1克以下的29件,超过1克不满10克的36件,10克以上的18件。[[2]]

(二)颍上县近年毒品犯罪主要特点

通过上述对颍上县毒品犯罪基本情况的介绍,可以得出颍上县近年毒品犯罪具有如下主要特点。

1、涉毒案件呈直线上升趋势,毒情趋向严峻

2010年到2011年由6件增加到8件,增长率为33.3%;2011年到2012年由8件增加到21件,增长率为162.5%;2012年到2013年由21件增加到33件,增长率为57.1%;三年平均增长率约为84.3%,按照平均增长率估计2014年涉毒案件将超过60件。这足以说明目前颍上县所面临的毒品犯罪形势非常严峻。

 

2、 零星贩卖,以贩养吸的情况严重

2010年—2014年我院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涉毒数量10克以下案件占78%(65/83),最为突出的是贩卖毒品案件,一般被告人每次贩卖毒品的数量大都在1克以下,分小包多次贩卖,呈现“零星贩卖”的特点。另据贩毒人员供述,吸毒人员每月购买毒品的花费在4000元以上,在颍上这样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如此沉重的吸毒花费对一般的吸毒人员来说是难以承受的,许多吸毒成瘾人员不得不冒险贩卖毒品以赚取利润,维持每日所需的开支。因此许多吸毒人员陷入“因吸而贩、以贩养吸”的恶性循环。

3、新型毒品增多,毒品种类层出不穷

此次统计的涉毒案件毒品种类除海洛因、大麻等传统毒品外,冰毒(甲基苯丙胺)、摇头丸、K粉(氯胺酮)、麻果等新型毒品数量明显增加,且查获的新型毒品占毒品总数的近75%,新型毒品的蔓延趋势明显。

4、涉毒人员以青壮年为主,且文化程度不高

118名涉毒被告人,年龄在18-45之间的92人,占总人数的78%。青壮年占据毒品犯罪中绝对的主导地位,成为毒品犯罪的主要群体。该类人群社会活动丰富,是宾馆、网吧、KTV等娱乐场所的主要消费群体,易受外界不良习气侵蚀而走入歧途。

根据统计涉毒人员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被告人占总人数的87.2%。正是由于文化程度不高,一方面很难获得较好的工作岗位,为追求暴利,铤而走险进行毒品犯罪,另一方面对毒品认识不清,很容易误入歧途走上涉毒犯罪道路。

5、毒品犯罪有由城市向城镇、农村蔓延的趋势

与以往涉毒人员主要集中在城市不同,本次参与统计的118名涉毒被告人中有农村涉毒人员31名,占26.3%,城镇涉毒人员45名,占38.1%,农村、城镇涉毒人员明显增多。长期以来,由于禁毒宣传主要在城市进行,广大农村与乡镇人员接受毒品知识教育比较少,对毒品的防范意识较弱,又加上毒贩的教唆引诱,使他们很容易就染上毒瘾,并促使毒品向城镇、农村发展蔓延。

 

二、颍上县近几年毒品犯罪高发的原因分析

颍上近几年毒品犯罪高发,有内因的作用,也有外因的作用,有传统的诱因,也有新生因素的影响。归结起来,主要有有以下几点。

(一)靠近毒源地,易受外在因素影响

临泉县曾被称为中国大陆三大毒品集散基地之一,在临泉毒品犯罪猖獗,颍上与临泉相距仅百余公里,临泉地区的毒品犯罪活动自然会或多或少的诱发本地区的毒品犯罪。

(二)毒品犯罪的暴利的驱使

贩卖毒品的利润达300%以上,在这种高额利润的诱惑下,难免使一些人迷了心窍挺而走险贩卖毒品,甚至有的人抱着“牺牲我一个,幸福全家人”的想法进行毒品犯罪。

(三)吸毒人员增加,刺激毒品犯罪活动的蔓延

近几年,颍上各种会所、歌舞厅、酒吧、洗浴中心遍地开花,一部分人为寻求刺激、体现哥们义气把K粉、摇头丸、麻古等毒品当做时髦消费品来共同分享,加之贩毒人员有意引诱,致使吸毒人员不断激增。因吸而贩、以贩养吸就像滚雪球一样,雪球越滚越大,吸毒人员越来越多,毒品犯罪也就随之而不断增加。

(四)禁毒宣传不到位

毒品犯罪很多都是源于思想上的麻痹,一步错,致身陷泥潭不能自拔。因此,禁毒宣传尤为重要。禁毒宣传不能只停留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要建立经常性、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机制。尤其是要做好青少年的禁毒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防毒意识。

(五)对毒品犯罪打击不力

颍上公安部门虽设有禁毒大队,但对于一般的毒品犯罪,还是由各个乡镇的公安派出所负责侦办。派出所的公安干警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很难专司其一,相对来说,缺乏办理毒品案件的经验,不能够针对毒品犯罪的特点进行侦查取证。很多毒品犯罪案件往往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未能进入司法程序。即使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有时也不能查清全部犯罪事实。这就很难做到对毒品犯罪的全面打击,在客观上放纵了毒品犯罪活动。

三、遏制颍上县毒品犯罪不断攀升的措施

(一)加强地域之间相互协作,堵源截流

“堵源”就是要封堵毒品进货渠道,堵住毒源,“截流”斩断毒品的分销渠道。禁毒工作不能单打独斗,不能只扫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要加强区域间相互协作,建立合作机制,创建网络禁毒情报信息平台,实现毒品案件情报的共享。通过区域协作平台,经常开展联合打击行动,使毒品犯罪分子无处藏身。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防毒意识

 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使毒品的危害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彻底改变禁毒宣传教育流于形式的局面。可以通过电视、新闻媒体、宣传栏、广告、文艺演出、举办禁毒知识讲座、观摩庭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禁毒知识的宣传活动,达到预防和遏制毒品犯罪的目的。

(三)严控吸毒人员,依法强制戒毒

严控吸毒人员,不能仅靠公安机关一方的力量,乡镇、村、居委会、社区也要做好本区域范围内的吸毒人员的登记,掌握吸毒人员基本情况,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和管理,对有可能出现犯罪苗头的人员要及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对吸毒人员还要有计划的实施强制戒毒。

(四)加强禁毒专业队伍建设,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

加强禁毒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真正做到禁毒工作有专门机构、专业队伍和专项经费。依靠专业化的队伍能够使涉毒案件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使涉毒犯罪分子得到有力指控。同时公安机关还要加强对KTV、酒吧、夜总会、宾馆等场所的监管督查力度,及时发现毒品犯罪苗头,进行有针对行的打击。



[[1]]  2014年毒品犯罪案件数据统计1-5月份,另因受案范围限制,毒品犯罪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案件未统计在内,单纯的吸毒人员也未统计在内。

[[2]]部分案件如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涉案毒品数量不宜计算,暂未统计。

 

责任编辑:刘保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