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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小伙多次行窃获刑1年罚6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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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钮继玲  发布时间:2015-07-09 18:12:31 打印 字号: | |

黄某,男,1995年出生,颍上县人。20143月至4月期间,多次盗窃财物价值5千余元。近日,颍上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黄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

2014326晚至同年43日晚,被告人黄某先后多次翻窗进入颍上某学校男、女生宿舍内行窃。其中,在女生宿舍盗窃陈某某放在背包内的现金400元,盗窃石某锁在柜子里的现金2900余元,盗窃邢某钱包里的现金100元,盗窃吴某书包夹层里的现金100元,盗窃王某现金50元;在男生宿舍盗窃夏某手机盒内的现金1000元、面包一个及衣物等。同年42日下午,被告人黄某又窜至颍上县慎城镇赵马巷,撬门进入某居民房内盗窃未果,随即撬开卫生间窗户上的铁丝网进入侯某居住的房间内盗窃现金8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入户盗窃他人财物价值535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提请适用法律适当。根据被告人黄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自愿认罪等情节,决定对被告人黄某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钮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