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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立案庭庭长王颍荣获“阜阳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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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3-07 19:33:31 打印 字号: | |

37日下午,阜阳市纪念三·八妇女节庆典暨第二届家庭文化艺术节启动仪式在阜阳电视台拉开帷幕,我院立案庭庭长王颍被阜阳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并代表颍上县7名三八红旗手上台领奖,这不仅是王颍庭长的个人荣誉,更是我们颍上县人民法院的光荣。

王庭长虽是一名法官,也是一名女性,她有着女性的温柔与善良。在某纺织厂上班的张某不幸被车床轧掉了左臂,纺织厂仅支付了5000元的治疗费,一躲了之。王庭长根据案情及时为张某先予执行医疗费20000元,庭审后又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背对背的调解,纺织厂最终当庭支付工伤赔偿款五十二万元。还有一位当事人来到立案大厅办事,由于具体承办人不在,不能立即为他办理,他有些抵触,此时王庭长亲自去询问那位当事人需要办理什么事项并向他解释说明具体承办人不在的原因以及他还差什么材料需要补齐,如春风般的细语走进了当事人的心中,得到了当事人的理解。她不仅这样要求自己,同时她也狠抓部门文明接待,从着装、行为、语言、态度等方面入手,坚持热心、耐心、诚心、细心、虚心五心服务标准,让当事人来到法院能有一种舒心的心理体验。

有付出就有收获,王庭长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收获当事人的认可和广大干警的肯定,也用诚挚的心换来了荣誉。2015年她带领的立案庭被全国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个人也多次受到省、市、县各级单位表彰,《阜阳日报》以秉公执法也柔情为题,专题报道她的事迹。巾帼不让须眉,柔肩能担大任,她让我们看见了一个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人民法官,也为广大法官树立了榜样。

 

责任编辑:颍上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