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整体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提高民商事审判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准确把握司法体制改革后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3月21日,颍上县人民法院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民商事实务研讨会,三个民事审判庭和八个基层法庭的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盛泉首先带领大家分别学习了颍上县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的流转规程》和《关于诉讼费缓减免流程管理实施细则》两个文件,逐条进行了详细深入的解读和分析,解答了困扰法官实践操作中的难题。随后,参会人员就民商事审判实务中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认真的讨论,尤其是司法体制改革后,如何解决司法责任制与业务庭负责人“一岗双责”之间的矛盾、怎样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大家各抒己见,讨论现场气氛十分浓烈。
会上,参会人员还与邮政快递公司的负责人,就邮寄送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认为:代收人的资格问题不明确、回执单上缺乏送达人的签名和联系方式、送达回执返回慢、送达回执实际送达时间与网上信息录入不一致、法律文书不能送达或当事人拒收等严重影响审判效率的问题,有待于进一步加以明确和规范。该负责人表示,已将大家反映的问题一一记录,会及时对投递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送达的真实性。
最后,李院长向参会人员就如何做好民商事审判相关工作的三点要求:一是规范开庭的地点和时间。所有的民商事案件一律在审判法庭中进行,严禁在办公室开庭,且所有案件的开庭时间必须在审管办的系统上进行网上排期。二是规范庭审行为。出庭的审判人员和书记员要按照规定着装,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服装一致、举止端庄,严禁做与审判活动无关的事。三是规范当事人来院接待。所有的接待来访一律安排在统一的接访室内,承办法官不得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办公区会面。希望员额法官明确工作思路,积极面对司法改革和司法环境带来的新要求和新考验,敢于担当,共同做好今年的民事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