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颍上县法院院领导敲响开庭第一槌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7-03-29 09:18:44 打印 字号: | |

颍上县人民法院司改工作正按照上级要求稳步推进,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践行入额时的承诺。3月28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志侠走上审判台,敲响院领导办案第一槌。她亲自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张某诉颍上县六十铺镇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新浪微博司法云平台对该次庭审全过程进行了同步直播。

时针指向下午15:00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庄严的庭审现在开始。在庭审过程中,原告张某诉称:原告出生于颍上县六十铺镇六十铺村,户籍隶属于六十铺社区桥东队。出嫁后一直居住在桥东队,未转移户籍登记。1994年土地调整时,六十铺镇政府以原告系出嫁女为由,收回原告的1.3亩承包地。而原告因户籍未迁移到婆家,因此在婆家也未分得承包地。原告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其违法收回的属于原告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1.3亩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被告六十铺镇政府辩称:六十铺镇政府没有做出任何所谓收回原告的1.3亩承包地,不存在返还情况,并且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其有1.3亩承包土地的事实存在;假设是被告作出的行政行为,1994年至今,也早已超过起诉期限;被告不是农村土地发包承包关系的法定主体,原告诉被告是对法律事实的性质及其法定主体认识上的错误。

最后,合议庭认为,针对本案事实争议较大,待庭后认真评议,择日宣判。

张院长作为原刑事审判法官,在开庭审理前对行政审判做了充分的学习和准备。在庭审中,她紧紧把控庭审节奏,法言法语使用规范,与合议庭组成人员杨国敏、高丽娴熟的完成了庭审各个阶段的工作。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当事人最后陈述等环节依次进行,使历时半个小时的庭审层次分明、严谨有序。

院领导带头办案是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审判运行机制的重要实践,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改变了“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问题。张院长表示:院领导从“幕后”回到“台前”亲自办案,是对人民法官这一角色的回归,既缓解了当前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也有利于开展对审判工作经验积累的总结,实现法院审判管理决策上的科学化、民主化,提升审判质效。法官员额制改革后,我院入额的院领导已全部被编入审判团队,院领导办案将形成常态。

责任编辑:颍上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