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午,颍上法院古城人民法庭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耐心细致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被承办法官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依法依规的调解所感动,对此案的处理表示十分满意。至此,这起市政协委员关注的民事纠纷案被成功化解。
原告韩某与被告牛某(女)经他人介绍于2005年2月举行结婚仪式并同居生活,2010年12月20日补办结婚证,夫妻双方共生育三个子女。婚后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原告韩某于2017年2月16日向颍上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前,被告牛某称:原告经常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并提供当地派出所的出警记录。此事引起了阜阳市政协委员陈军同志的关注。
颍上县法院及古城人民法庭的承办法官对此十分重视,首先联系被告进行询问沟通,安抚被告牛某的思想情绪;其次采取背靠背调解,避免双方再次发生冲突;第三是让政协委员及代理人全程参与调解,监督办案程序。4月1日上午八时许,调解工作进行得异常艰难,由于三个子女均在原告处,原告认为被告未尽家庭义务,坚持要求全部抚养;被告在诉状中要求抚养一个子女,调解中又要求抚养两个子女,双方僵持不下。承办法官宣传法律有关规定,并从法理情理上不厌其烦地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最后,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离婚,长女和次女随被告牛某生活,次子随原告生活,各自均有探望权,抚养费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