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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法院院长敲响“院庭长示范庭公开月”第一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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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4-19 19:02:04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419日上午9时许,伴随着法槌敲击的清脆响声,在我院第四审判庭内,院党组书记、院长宁亚伟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此次庭审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新浪微博司法云平台同步直播。 

2017116日,被告人张某在颍上县江口镇某KTV二楼包间内与被害人朱某发生口角,并引发厮打,在厮打过程中张某用拳头殴打朱某面部,致其鼻部受伤,经鉴定,朱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开庭前,宁院长与合议庭成员仔细阅读卷宗材料,分析讨论案情,制定庭审提纲。庭审过程中,宁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庭审,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被告人最后陈述,各环节环环相扣,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庄重威严。因被告人张某当庭认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获得被害人及其亲属的谅解,合议庭当庭宣判,以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4月起,安徽法院率先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开展"院庭长示范庭公开月"活动,院领导率先垂范,认真落实司法改革要求,带头办案实现常态化。2016年,我院审结各类案件8446件,院、庭长共办案3335件,占全院全年审理案件的39.5%3月份,我院领导已经开庭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0余件。

 

 

责任编辑:颍上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