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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人民法院对七名业务庭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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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莎莎  发布时间:2017-07-06 17:01:3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教育,树牢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公正执法水平,7月4日下午,我院对七名业务庭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潘敬孔对7名业务庭负责人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清形势,严格要求自己。当前,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都加大力度进行监督执纪问责,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明确提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在以后的工作中,纪律处分将变成常态。二要正确用好权力,严肃公正执法。权力姓“公”不姓“私”,权力一旦改姓,“私”字就会无限放大。要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贪腐案件为反面教材,时刻警醒自已要始终保持清廉的工作作风,耐得住清贫,禁得住诱惑。三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树立宗旨意识。业务庭负责人身肩重担,掌握着党和人民赋予的司法裁判权,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和院党组的厚望,只有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执法办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保障工作中不出差错。

党组成员余扬同志对7名业务庭负责人提出了以下要求:你们是从普通法官走向新岗位的负责人,角色和身份转变了,对自已要求需要更高标准,更要带头做好廉洁自律的表率;不但要管好自已,对所属部门的干警要加强教育管理,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既要关心爱护,又要严格要求,特别是在廉洁自律方面,带好队伍,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职责。

七名业务庭负责人表示:首先感谢院党组的信任,同时也感受到自己肩上的责任十分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到廉洁自律,时时提醒自己,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在新的岗位上,作为业务庭负责人会更加努力工作,不辜负院党组寄予的期望。在办理案件时,充分考虑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努力为颍上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颍上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