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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昨天被曝光,今天立马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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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10-25 20:17:14 打印 字号: | |

原告王某、张某与被告刘某和赵某为合同纠纷一案于2017年8月16日经颍上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刘某偿还原告王某、张某二人医疗赔偿款106000元,赵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310元由被告刘某负担。由于申请执行人多次向被执行人追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王某、张某二人于9月25日向颍上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颍上法院于9月26日受理该案后,当天即向被执行人刘某、赵某下发了执行通知书、限制财产高消费令和报告财产令。经查被执行人刘某违反财产报告令制度、拒不申报财产、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颍上县法院依法将刘某、赵某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于10月24日上午在微信公众号、法院门户网站、《颍上发布》等媒体上公布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将其身份信息发给各相关的协助执行单位,以敦促其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0月25日上午,承办该案执行法官一上班就接到了被执行人刘某的电话,其表示自己已经带着现金来法院,自愿履行判决书上所确定的义务,请求承办法官从失信“黑名单”中删除自已的名字。被列为失信“黑名单”,不但影响自已的生意,也感到很丢脸;限制坐飞机、买高铁车票等高消费行为,将会严重影响自已的生活质量和经商活动,希望法院能尽快帮其从“黑名单”中删除。

截止10月25日,颍上县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颍上发布等媒体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六期,共444名被执行人,并联合电信、联通、移动三家电信运营商为612名失信被执行人设置失信彩铃,极大地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有效地提高了审判执行工作效率,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责任编辑:颍上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