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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人民法院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首届机关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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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11-10 22:14:34 打印 字号: | |

为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工作,11月10日下午,颍上县人民法院召开党员大会,选举首届机关党委委员和纪委成员。县委组织部组织科主任周守红和县直工委副书记李洁到会指导,全院在职党员和离退休党员共105人参加了大会。

会上,院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余扬代表院党总支作工作报告,从十个方面简要回顾了颍上法院在县委县政府、县委组织部和县直工委的领导下积极抓党建工作所取得的一系列成就,表达了对未来颍上法院党建工作的期望。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盛泉宣读了《中共颍上县人民法院机关党委选举办法(草案)》,并获得与会党员一致通过。大会选举了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全体党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7名机关党委委员和3名纪委委员。经过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余扬同志当选为机关党委书记,刘金梅同志当选为机关纪委书记。随后,新当选的机关党委书记余扬代表首届机关党委做表态发言。

最后,党组书记、院长宁亚伟代表县法院党组,向新当选的机关党委和纪委班子成员表示祝贺,并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新集体能够带来新面貌;二是希望新集体能够创造新成效;三是希望新集体能够提升新水平。

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县法院机关党的建设,宁院长提出六点要求:

一要把十九大精神学习好。通过征文、中心组专题扩大会议、党员活动日等多种形式,把党建工作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到实处。

二是要把工作责任落实好。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推动建立机关党委“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要把组织要求贯彻好。院机关党委要紧紧围绕院党组“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努力把法院机关党委建设成为对党的事业负责、对上级党委负责、对院党组负责,对全体党员负责的坚强战斗集体。

四要把党员权利维护好。调动党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促使法院党的建设工作更加具有吸引力、说服力、渗透力。

五要把先锋作用发挥好。立足于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能力和素质建设,努力把法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六要把自身建设好。要认清形势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尊重和发挥机关干警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把机关党委建设成为“党员之家”。

责任编辑:颍上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