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法官公正办案 当事人送来锦旗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7-11-28 20:22:34 打印 字号: | |

 

1127日中午,当颍上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马永准备前往食堂就餐时,他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还没等他开口询问,电话里已经开心的叫嚷起来:马法官,我们来给您送锦旗啦!当天, 马永法官承办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原告王某父女二人来到颍上县人民法院,并亲自将书写着公正执法 一心为民公平公正 司法为民的锦旗分别送到了颍上法院副院长级审判员胡春燕和承办法官马永手中,以此感谢颍上法院的公正执法、感谢颍上法院法官的高效办案。

2016712日,被告颍上县某农资公司驾驶员孟某驾驶货车沿颍上县X026线由北向南行驶时,因疏忽观察,遇险情采取措施不当,与由南向北行驶继而由东向西过路驾驶二轮电动车的朱某相撞,造成朱某受伤后经颍上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事故认定,孟某承担主要责任。经多次协商未果,朱某的丈夫王某等6名家人以此向我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孟某及颍上县某农资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颍上支公司承担事故损害赔偿。

承办法官马永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及时与原、被告沟通,召集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双方争歧较大,没能达成一致意见。该案经过开庭审理,被告颍上县某农资公司、孟某与原告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颍上支公司被判决支付62万元赔偿款。

 

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颍上法院法官办案的认可,也是对颍上法院的鞭策,我院将继续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颍上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