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刘保喜撰写的刑事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
分享到:
作者:李斌  发布时间:2018-01-26 20:46:43 打印 字号: | |

   最近,有一则令人振奋好消息传来,颍上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刘保喜撰写的一篇刑事典型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

  刘保喜同志现年31岁,2009年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11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2013年进入颍上县人民法院工作后,先后在南照人民法庭、刑事审判庭、青少年综合审判庭工作。2016年以来,他审结涉毒品案件20多件,依法从重从快判处涉毒犯罪分子30余人,还审结了一起11名被告人涉恶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被任命为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后,他到陈桥镇三王学校为3000名中小学生和师生举办法制报告会;到龙鑫驾校依法巡回开庭审理交通肇事案件,为正在参加驾驶培训和等待考试的100余名驾校学员送去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对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坚持定期回访,将判后回访帮教制度常态化。

他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善于把法学理论应用到办案实践中,不断总结审判经验,几年来他撰写了10多篇法学理论调研文章和典型案例分析。如,《浅议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农村无证房的法律保护之我见》、《公告送达之惑》、《夫妻忠诚协议法律效力分析》、《法官惩戒制度研究》、《死亡赔偿金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适用略论》、《危险驾驶罪若干问题略论》、《法官员额制度研究》《我国轻罪快审制度初探》、《交通肇事逃逸行为重复评价禁止》。

20172月,他撰写的《龚德田交通肇事案》典型案例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2016年度百篇优秀案例。20173月,《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检察院诉龚德田交通肇事案》一文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第6期刊登,该期在“案例”篇栏目里仅登载2篇典型案例,其中一篇就是刘保喜同志撰写的刑事案例。

 

   近年来,刘保喜同志每年结案近百件,因工作成绩突出,2014年荣获阜阳市“最美青年工作者”荣誉称号,2015年获得全市法院“调解能手”荣誉称号,还多次被县法院评为年度工作先进个人。

责任编辑:颍上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