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上午,颍上县召开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颍上县人民法院提请的20名人民陪审员获得审议通过,并被颁发了任命证书。
此次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法、省、市法院的规定和文件要求进行。在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的指导、协调下,县法院周密部署、精心准备,经过发布选任公告、组织推荐报名、资格审查、法律知识考试和考察考核等选任程序后,经院长宁亚伟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提请本次会议任命。
任命仪式上,县人大常委会对每位人民陪审员逐一审议表决,提请的20名人民陪审员全部被审议通过,并颁发了任命证书。新任人民陪审员面向国徽,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在领誓人的带领下,举起右拳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新任人民陪审员纷纷表示:将依法参加庭审活动,忠实履行陪审职责。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有效形式,对于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颍上法院十分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实质参审权利,2017年全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各类案件2295件,参审率达99%。为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尽快胜任陪审工作,下一步将对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法律业务、党风廉政、纪律作风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自身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