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我院诉讼服务功能,切实提高审判执行质效,方便当事人诉讼,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颍上支公司申请,我院研究决定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保险担保窗口,同意由该公司向我院派驻工作人员,开展诉前保全(诉讼)财产保全等法律保险业务。
2018年4月3日,该保险公司办理了进驻我院以来的第一单诉讼保全保险业务,我院根据该公司出具的担保函,审查后直接作出保全裁定。
财产保全保险担保,是指申请人通过支付保费,将承担的财产保全风险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的保全担保新模式。引入诉前(诉讼)保全保险模式,在有效降低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门槛,拓宽当事人获取权利救济的渠道,有效防范诉讼风险的同时,用创新的诉讼服务进一步满足当事人的多元需求,为下一步的顺利执行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