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下午,颍上县公检法执行联动工作会议在颍上县人民法院七楼会议室举行。经过严肃认真地讨论修改,公检法三长共同签署了《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通告》,颍上县人民法院与颍上县公安局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若干规定》,颍上县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公告》。由颍上县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共同创建的惩处“拒执犯罪”联动机制和查找“被执行人”联动机制正式建立。颍上县人民法院院长宁亚伟、副院长李盛泉,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月刚、副检察长杨秀清,颍上县公安局局长李光亮参加了本次执行联动工作会议。
签约仪式前,颍上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盛泉从四个方面介绍了近年来该院在破解“执行难”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推出“四查、一搜、二协助、三告知、再救助”的执行工作思路和措施;制定了《颍上县人民法院分段集约执行工作管理规定》,打破过去“一人包案到底”传统执行模式;已将失信被执行人2700多人纳入“老赖”黑名单,将612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铃声”惩戒对象范围,实施失信曝光四期计275人;“总对总”实现了对银行存款、车辆登记、企业信息的全国范围的网上查询,“点对点”实现了县内不动产信息网络查询。同时加大强制力度,1至8月份,实施司法拘留103人次,执行质效明显提升。此次颍上县公检法合力创建破解“执行难”联动机制,是为了切实走好破解执行难的“最后一公里”。
公检法三家单位在此次签署的《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通告》,进一步明确了集中打击专项行动范围是:县法院所办理的执行案件中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特别明确指出,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重大、复杂或有影响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指导侦查;妨害执行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要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惩戒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将由人民法院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其中行为人逃匿的,由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 并通知人民法院送交拘留所进行拘留。
借助公安机关强大的情报管理及分析系统,对一些故意躲避债务的被执行人进行布控,进一步拓宽法院执行查控平台,破解长期以来困扰法院的“找人难”问题,将失信惩戒提上快车道,是公检法三家共同发力,构建诚信社会的有益尝试。今后,颍上县公安局对法院执行局要求查找的被执行人,将在信息共享、人员查控、协助执行、车辆管控等方面在技术层面上予以支持,更好地协助法院解决“被执行人难找”问题,合力依法打击“拒执犯罪”行为,加强对“老赖”的惩戒力度。
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抓手,需要公、检、法三家通力协作,以便形成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合力。两项联动机制的签署,是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推进形成破解执行难的一个全新探索,是执行联动机制及协助执行建设一个全新探索,是解决公平正义最后 “一公里”和“基本解决执行难”决战的又一创举。
颍上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宁亚伟表示:将以此次公、检、法协助执行机制的确立为契机,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水平,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特别是在查人扣车和打击拒执犯罪两方面,形成破解执行难的合力。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并以“拒执罪”惩戒“老赖”为重要突破,引导社会形成惩治失信、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强力支持下,攻坚克难,奋勇拼搏,不断开创颍上法院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