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执行动态
执行联动机制显威力,颍上法院打响新年执行第一仗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8-01-04 10:10:22 打印 字号: | |

11日上午,当人们还沉浸在元旦节日欢乐的氛围里,颍上县法院执行庭的干警们却主动放弃了法定休息时间和与家人的团聚的机会,依然战斗在工作岗位上。他们始终做到随时待命,快速反应,突然降临亳州,对于被执行人曹某某来说,他感到十分吃惊,简直就是神兵天降,自已措手不及就已被戴上了冰凉的手铐,只好乖乖地还钱。一起拖欠他人一百多万元工程款的执行案件很快被成功执结,新年执行工作第一仗打得干净而漂亮,这也是该院狠抓执行联动机制结出的硕果,显现出强大的威力。

201452日,颍上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通过招标取得某住宅小区3#6#25#26#号楼的土建、安装工程发包给阜阳市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下设的项目部于201456日与安徽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劳务大清包合同》,约定工程在20141230日竣工。后阜阳市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安徽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项目部支付工程款、垫付杂项费用及维修费用共计13768845元。施工中因安徽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项目部的原因,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致安徽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无法在约定的期限内竣工,故于20141226日向阜阳市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出具承诺书,确保于2015531日将3#6#号楼所有劳务项目交于阜阳市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竣工验收,若不能按期交工,每超出一天罚款10000元。20151016日安徽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申请验收,20151026日,涉诉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延迟交付给原告造成巨大损失,故阜阳市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起诉至颍上县人民法院。经过一审、二审,最终判决安徽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返还阜阳市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多支付的工程款275375元,支付违约金1104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对被执行人安徽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某某经过多次传唤,他却东躲西藏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根据2017920日颍上法院与颍上县公安 局共同签署的《关于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若干规定》,颍上法院遂向公安机关出具《协助查控被执行人函》,通过公安机关对被执行人施行临控11日上午,从公安机关传来好消息,被执行人曹某某在亳州被临时控制,要求法院来人将其带回。法院执行干警迅速赶到,对被执行人曹某某采取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在拘留期间,被执行人曹某某积极与委托人联系,当天就如数将102万元执行款全部打入法院账户,次日将5万元罚款交纳完毕,全程配合。鉴于此,法院解除了对曹某某的司法拘留,案件顺利执结。

 

对曹某某的成功拘留,再一次体现了多部门联动机制的神威。通过联动部门资源共享的优势,建立与公安部门常态化的协作联动机制,借助公安机关强大的情报管理及分析系统,实现对一些长期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进行布控,从而快速锁定“老赖”的踪迹,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法院的“找人难”问题,大大压缩了“老赖”的生存空间。这也是 颍上法院亮剑-2017”执行攻坚百日会战行动开展以来,成果比较突出的一次,较好地激发了广大执行干警攻坚克难的信心和决心,极大地彰显了强大的执行威慑力和法律尊严。

责任编辑:颍上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