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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措施显威力,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380多万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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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6-06 15:51:53 打印 字号: | |

被执行人王某坐着宝马车却逍遥于高额债务之外,违反了财产报告制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颍上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搜查、拘留措施。在准备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时,被执行人王某迫于强大的法律威慑,一次性履行了7件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债务,并被罚款10万元。

基本案情:被执行人王某自2015年以来,对拖欠他人的材料款、借款及劳务报酬久拖不还。2016年7月,当事人相继起诉到法院,经调解或判决共计7件法律文书,被执行人王某全部败诉,少则10万元,多则100多万元,总金额达3976092元。判决生效或调解书还款到期后,王某仍不履行义务。2016年10月以后,7名申请人先后申请颍上法院强制执行。颍上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依法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王某在接到法院的法律文书后既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也未如实报告财产情况,总是在东躲西藏,刻意躲避执行。2017年6月29日,王某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2018年4月5日,法院向被执行人王某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2017年5月27日,被执行人王某的宝马越野轿车被查封,但始终查找不到该车,无法实施扣押。4月25日,颍上法院正式启动“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之颍上法院“猎狐行动”,在公安机关信息化大数据平台的协助下,发现王某的宝马正停在其住宅小区门前,执行干警直奔目的地,责令其妻交出车钥匙,扣押到法院。

2018年5月11日凌晨5时,颍上法院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第一场集中突击行动。 5时30分,突击执行小组第一枪就命中了被执行人王某某,睡眼朦胧的王某被法警带上锃亮的手铐。执行法官当场对王某宣布了拘留决定和搜查令,随后在其住处搜查出在合肥某处的房产证及购房发票及银行卡14张。

王某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司法拘留15日,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裁定,延期拘留15日。执行干警在提审王某时向其释明,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情节严重的,除拘留罚款外,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某听后彻底慌了,立即委托亲属积极筹款,要求履行自已拖欠的所有债务。5月31日,颍上法院依法决定对王某作出罚款10万元的决定。慑于法律威严,王某某家人于次日将380多万元债款及10万元罚款全部交清。

典型法律意义:该案一次性完全执结7个案件,收到了很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再次体现了法院要用足用活强制措施,不断加大对规避执行的惩戒力度,突出了执行的强制性和必要性。同时也说明了集中突击执行的震慑作用,要始终保持对拒执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责任编辑:颍上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