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颍上法院和监察委联合清理涉公职人员执行案件
分享到:
作者:李喃  发布时间:2018-08-13 19:17:26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增强国家公职人员的诚信意识,充分发挥公职人员主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义务的示范作用,切实维护法律尊严,近日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向颍上县监察委集中移送了36名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职人员信息。颍上县监委向36家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发敦促执行监察建议,这是颍上县人民法院全力破解执行难,与相关单位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又一重要举措。

监察建议指出公职人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影响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形象,建议相关单位约谈该公职人员,即日起暂时停薪停职,限其1个月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拒不履行的,将给予纪律和组织处理,并要求相关单位限期将处理结果函告监委。

将失信公职被执行人信息移送监委,是颍上法院继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嵌入县文明办工作系统后又一执行联动举措。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颍上县法院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将继续加强对涉公职人员执行案件的工作力度,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涉公职人员被执行人采取有力的强制执行措施,确保涉公职人员执行案件全部执行案款执结到位。

责任编辑:颍上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