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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法院建立定向询价机制,一日内确定5套查封房屋参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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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玉梅  发布时间:2018-09-26 21:04:37 打印 字号: | |

9月26日,颍上县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提交9套被查封房屋通过存量房系统进行价格评估,颍上县税务局以计税基准价一次性提供了其中5套房屋的参考价大大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提升了执行质效。运用税务部门存量房评估系统进行定向询价颍上法院在全市法院率先迈出第一步。

在以前的执行过程中,对于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被执行人房屋,当事人议价不能或者不成的,传统的做法是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鉴定时间长、费用高,加重了当事人负担,增加了处置财产时间,严重影响执行工作效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后,颍上法院组织全体执行干警认真学习、仔细研读,迅速行动,主动与税务部门协调对接,建立完善定向询价机制。

该《规定5条:当事人议价不能或者不成,且财产有计税基准价、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人民法院应当向确定参考价时财产所在地的有关机构进行定向询价。实行定向询价,税务部门的存量房评估系统在很短时间内便可得出被查封房屋参考价,不收取任何评估费及其他费用,取代了传统的人工核定和中介评估,使评估结果更加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极大地推动法院执行工作走上健康良性发展轨道。

责任编辑:颍上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