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上午,颍上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张新书受贿一案。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新书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颍上县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18年,被告人张新书利用担任安医一附院副院长兼超声科副主任、安医二附院筹建办公室主任、安医二附院(筹)院长、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安医二附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等职务便利,先后接受张某、董某、徐某等人请托,在工程中标、工程变更、工程款拨付、医疗器械、医药销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现金202万元、购物卡83.4万元和其他财物价值48.2294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333.6294万元以及美元1.2万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具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新书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新书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