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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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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敏  发布时间:2019-03-30 18:15:01 打印 字号: | |

3月30日,颍上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传达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3月29日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前工作。

党组书记、院长宁亚伟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强调指出:一是政治站位再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全院上下要有高度的认识,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来完成。

二是组织领导再加强。充实力量,调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将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分为综合组、内勤组、联络材料组、案管组、财产执行组、线索摸排组、信访组、宣传报道组、警务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督察组等11个工作组。

三是工作责任再夯实。对每个工作组,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牵头部门,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层层签订责任书,由纪检监察室适时进行督察。

四是线索摸排再梳理。切实把案件线索摸排收集工作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增加线索排查量。对我院已审结的涉及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18类案件及职务类犯罪案件开展“回头看”,梳理排查可能涉及恶势力线索,实行“三级签字背书”工作制度。

五是台账资料再完善。切实加强台账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到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确保实事求是反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

六是宣传发动再推进。积极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社会宣传工作,利用宣传讲座、宣传图片、宣传栏、电子字幕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综合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认真做好信息编发和媒体报道工作,组织送法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

责任编辑:颍上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