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下午,颍上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宁亚伟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邀请县检察院检察长宋献彬列席会议,就一起公职人员陈某某贪污案件发表检察意见。这是今年以来检察长首次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
宁亚伟对检察长等人列席法院审委会表示欢迎。他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法律赋予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责,也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意义重大,能够加强法检两家在重大疑难案件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良性沟通,形成司法共识,共同打击犯罪,维护司法公正。
宋献彬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重要方式,有助于案件的正确定性和公正处理。法检两家要加强协调配合,促进此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运行,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随后,承办法官汇报了该起案件的具体情况,在听取了案件承办人就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情况介绍后,审委会委员均发表了意见和看法。宋献彬在听取汇报后,就检察院掌握的犯罪事实对案件罪名认定、量刑建议等方面问题进行了充分阐述,并发表了检察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