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颍上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徐杰等9名被告人寻衅滋事一案。颍上县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徐杰等9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颍上县检察院起诉指控:2017年元月,安徽国志能源有限公司发现其各分站门点部分客户到颍上县六十铺镇天汇加气站购买液化气,被告人李汉法(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授意、指使被告人徐杰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市场维护。徐杰以维护公司液化气市场为名,通过“液化气事业部微信群”纠集、指挥被告人王辉、李景安、江雷霆、凡奇、刘路、张春路、许侠刚等人轮流驾车到天汇液化气站附近蹲守、盯梢,对到天汇液化气站购气的商贩采用追逐、拦截、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行扣押购气车辆和液化气罐,要求商贩缴纳保证金、押金,在阜阳市周边地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形成了以徐杰、李汉法为首,王辉、李景安、江雷霆、凡奇、刘路、张春路、许侠刚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具了相关证据,徐杰等9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徐杰、李汉法、王辉、李景安、江雷霆、凡奇、刘路、张春路、许侠刚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审理,颍上法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庭审,对法律程序进行监督。出动20名法警押解、押送和值庭,维持法庭秩序,保障庭审顺利进行。庭审从上午9时一直持续到下午8时才结束。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