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8月4日,颍上法院牵头召开了《办理破产提升行动方案》工作推进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盛泉及县财政局、经信局、税务局、司法局、经开区管委会、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推进会由民二庭庭长黄海燕主持。
颍上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涛就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并就各职能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提出具体意见。
颍上法院审委会委员何涛对《办理破产提升行动方案》从工作目标、主要措施、下一步打算等方面进行了解读。
黄海燕汇报了颍上法院2020年上半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会议指出,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降低破产费用成本、完善企业破产配套制度,建立府院统一协调机制,是推进破产案件办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要规范破产案件立案审查程序,切实解决破产案件立案难问题;要坚持市场化导向,对于陷入困境的企业,能够救治的要尽量使用重整、和解程序,救治无望的,要果断清算,依法出清;要推进信息化应用,注重破产程序和执行程序的有效衔接,探索网络申报债权、网上债权人会议和破产财产处置;要妥善解决职工安置、社会稳定及重整企业的信用修复等问题。
李盛泉向与会单位提出五点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立和优化“府院联动”机制的重要性;二是有效对接中心,全面服务大局;三是深化诉源治理,强化良性互动;四是依托集约机制,增强执行效果;五是着力提质增效,实现“三个效果”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