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颍上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曹胜等11名被告人涉恶犯罪一案。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曹胜等11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颍上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7年以来,曹胜、曹勇伙同汪继亮、曹林、张望、马长雷等人通过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十八里铺镇逞强立威,扩大非法影响。为了聚敛钱财,获取非法利益,笼络团伙成员汪继亮、曹林、张望、李成坡在十八里铺镇开设赌场,后又在开发房屋过程中继续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了以曹胜、曹勇为纠集者,汪继亮、曹林、张望、马长雷、李成坡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他们横行乡里,欺压群众,严重扰乱颍上县十八里铺镇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具了相关证据,曹胜等11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分别进行了最后陈述。曹胜等11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