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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法院公开审理王桥等6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故意伤害、职务侵占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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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9-08 15:21:18 打印 字号: | |

9月7日,颍上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桥等6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故意伤害、职务侵占罪一案。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王桥等6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颍上县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桥利用其与张志斌(另案处理)于2007年在颍上县谢桥矿附近数百人聚众斗殴后形成的巨大社会影响力及担任谢桥镇化中村委会主任之后的职务便利,指使王贤喜、汤少成、朱勇、彭传矿、王法海等人在颍上县谢桥镇、慎城镇,长期以暴力或以暴力为威胁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把持谢桥矿煤泥生意,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王桥为纠集者,被告人王贤喜、汤少成、朱勇、彭传矿、王法海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具了相关证据,王桥等6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桥等6名被告人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其中汤少成、朱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责任编辑:颍上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