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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法院被阜阳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第十一届阜阳市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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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斌  发布时间:2021-02-05 10:42:28 打印 字号: | |

近日,从阜阳市和颍上县接连传来好消息,颍上法院同时被阜阳市委、市政府和颍上县委、县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

 


近年来,颍上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持续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院干警文明素质不断提升。

   


下一步,颍上法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责任编辑:颍上县人民法院